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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说明:

  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9.26%,两者变动方向不一致。该差异主要源于公司外汇套期业务损益与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的会计归类不同:公司用于外汇风险管理的衍生品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而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益计入经常性损益,包含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中。调整上述外汇衍生品及汇兑损益的归类差异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水平保持良好增长。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主要变化及其原因: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的主要变化及其原因:

  单位:万元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的主要变化及其原因: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橹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橹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年6月4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准则解释第20号》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聘任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总裁冯橹铭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铭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铭宗先生具备履行副总裁职责所需的经验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张铭宗先生简历

  张铭宗先生,男,中国国籍,1988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张铭宗先生曾任碧桂园集团总裁助理、皖东区域总裁;2023年11月加入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联席总裁、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轮值总裁;2026年9月起在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铭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铭宗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张铭宗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橹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签字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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