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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6-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㈡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同意聘任王曙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㈢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㈣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朱延东、王永威、王仁刚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㈤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6-064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本报告期,公司完成北京惠农丰安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农丰安”)60%股权的收购,惠农丰安自2026年9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惠农丰安截至2026年8月31日的过渡期审计正在进行中。过渡期审计工作完成后,如出现需调整公司已披露相关数据的情形时,公司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

  单位:元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有股票价值受公允价值波动减少以及结构性存款到期转出所致。

  注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所致。

  注3: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销售回款所致。

  注4: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注5: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注6: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抵债股票转出所致。

  注7、10: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汉中世纪阳光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光”)全部股权,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过渡期安排,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股权交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世纪阳光相关资产与负债重分类至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列报所致。

  注8: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款项所致。

  注9: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注11、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及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供销链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完成全资子公司长春美丽方民生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美丽方”)100%股权转让,并于2026年6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长春美丽方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对应的债务随合并范围减少予以转出所致。

  2.1-9月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变动

  单位:元

  

  注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处置长春美丽方100%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无此事项所致。

  注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损失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所致。

  注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收益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收回以前年度部分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损失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商誉、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注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收益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注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无需支付的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注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罚款滞纳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转回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注9: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受宏观经济及商业地产持续调整影响,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行,叠加资本市场及汇率波动等外部不可控因素影响,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及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冲回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公司报告期处置全资子公司长春美丽方100%股权增加投资收益,上述事项综合影响公司报告期利润同比减少。

  注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购买商品及项目开发支出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股权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注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购买子公司股权款较上期减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⑴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中,交易对方湖南新合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十堰市新合作超市有限公司、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张家口新合作元丰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泰山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合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新合作”)、赤峰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河北新合作土产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龙兴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新合作常客隆数科商业有限公司(原江苏新合作常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新合作常客隆数科商业有限公司,最新更名为常熟市新合作常客隆数科商业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股东尚未变更证券账户登记名称)、江苏信一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泰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江苏悦达置业有限公司)、耿发与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⑵ 2024年1月3日,公司与中国供销商贸流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商贸”)、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农信”)、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联”)签订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供销商贸、中合联、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中合农信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人协议》,将目前及将来所持供销大集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中合农信,并与中合农信采取一致行动。

  ⑶ 2024年12月30日,新合作集团、河南新合作、中合供销(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供销商贸流通有限公司作为财务投资人与公司签订《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批财务投资人投资协议》。中合供销(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供销商贸流通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合农信受同一控制,中合农信已于2025年4月24日确认其与中合供销(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供销商贸流通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中合农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4,367,088,158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4.18%。

  2026年10月,新合作集团、河南新合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截至2026年10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合农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3,996,614,926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2.13%。

  注2:

  ⑴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中,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与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声明放弃供销大集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所获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2024年6月14日,公司收到通知,海航商控与海南海岛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⑵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供销大集股份318,675,668股,其中:310,468,878股放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未计入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表决权持股数量;8,206,790股为重整债权抵债取得。海南海航国际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原北京聚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生支付有限公司、海航通信有限公司、海口海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原海南海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海航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因重整债权取得供销大集股份586,007股。

  ⑶ 2025年1月,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供销大集股份经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后,该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2025年9月,新生支付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解除与海航商控的一致行动关系,所持公司股份不再计入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定关联方的合计持股数。

  ⑷ 截至本报告期末,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定关联方合计持股数量为2,668,991,498股,合计持股比例为14.7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6年7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落实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商圈地下空间开发项目一期的开发建设,与关联方湖南供销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星悦茂(长沙)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已于2026年8月24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4,000万元,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8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湖南供销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2026年10月,双方出资已全部实缴到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延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惠国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延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惠国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延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惠国鲁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6-067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项目布局,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和供销系统产业资源,公司拟与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供销基金”)签订《合作备忘录》,拟投资其发起设立的并购基金,公司作为基金核心产业合作方及有限合伙人(LP)参与出资,出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新供销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农信”)受同一控制,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参与投资新供销基金发起设立的并购基金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联董事朱延东、王仁刚和王永威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关于累计计算的要求,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1.名称: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2号院1号楼12层1501内01号

  3.法定代表人:申泽涛

  4.成立日期:2017年11月6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74,114.84万元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新供销基金控股股东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表格中各分项之和可能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9.主要投资领域及财务情况:新供销基金负责运营中国供销产业发展基金,协调引导财政资金、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供销合作社系统,搭建推动供销合作社产业发展的投资平台,重点投向农资、棉花、再生资源、农产品物流、农业社会化服务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领域。根据新供销基金《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泽永诚年审字〔2026〕第1-41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供销基金(合并口径)总资产为34.04亿元,净资产为13.62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86亿元,净利润0.10亿元。

  10.经核查,新供销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登记备案情况:新供销基金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7997,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二、专业投资机构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新供销基金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新供销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合农信受同一控制,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参与投资新供销基金发起设立的并购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2.其他利益安排说明

  经核查,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新供销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新供销基金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控股子公司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其控股子公司中合供销(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合瑞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公司15,46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6%。

  三、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及合作模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设立“供销新零售产业并购子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以及投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作备忘录。新供销基金担任专项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发起、设立、登记备案及日常运营等;公司作为基金核心产业合作方及有限合伙人(LP)参与出资,出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专项基金设立完成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专项基金相关文件另行约定。

  2.尽调机构选聘及成本承担。双方委派人员组成工作小组,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法律、财务、资产评估等专业尽调机构,共同参与尽调过程监督与成果审核。尽调相关费用按项目落地结果差异化承担:项目完成投资投放并顺利落地的,由专项基金财产承担;专项基金未能设立或项目未完成投资投放、项目终止的,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3.专项基金募资及运行机制。专项基金募集工作由新供销基金依法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可基于商业判断向新供销基金引荐合格投资者;双方共同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建立常态化沟通会议机制,针对重大、紧急事项可随时启动临时沟通对接机制;专项基金设立后专项工作小组解散。

  4.保密及期限。双方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项目信息、基金数据等严格保密,但公司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对外披露的情形除外;本合作备忘录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于公司完成相关审议披露程序后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备忘录条款与后续基金备案文件、合伙协议不一致的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四、专业投资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

  本次合作中,新供销基金作为专项基金的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主要提供基金募集、投资管理、项目尽调组织、投后管理与退出等基金管理服务,统筹专项基金的合规运营、登记备案、资金托管及信息披露。

  本次合作不涉及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等服务安排,除《合作备忘录》约定的费用分担外,不存在其他费用或报酬安排。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㈠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由新供销基金发起设立的供销新零售产业并购子基金,公司将充分借助新供销基金已经搭建形成的专业基金管理能力,以及其所依托的全国供销系统丰富产业资源优势和双方在产业资源储备、线下渠道网络布局等多个领域天然具备的协同基础,牢牢围绕公司城乡流通基础设施运营商的核心战略定位,精准筛选并努力推动契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的优质产业投资项目,持续赋能公司实现战略转型,深化产业层面的业务协同。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资产规模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拓展产业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分散投资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按照专项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相应权益,具体会计处理依据最终专项基金结构及合伙协议安排确定。

  ㈡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1)专项基金能否按计划完成募资、设立及备案存在不确定性;(2)专项基金投资标的的筛选、尽调及落地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若项目最终未完成投资投放,公司可能按约定承担相应尽调费用;(3)专项基金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项目经营风险及退出风险。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按出资份额享有对应权益,1元出资对应1份基金份额,出资定价公允、合理。尽调相关费用按项目落地结果差异化承担,项目完成投资投放并顺利落地的,由专项基金财产承担,专项基金未能设立或项目未完成投资投放、项目终止的,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此费用承担遵循私募基金一般原则,符合市场化惯例,成本归属以客观事实为标准,权责对等,公平对待各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㈠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初至9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合农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委托管理、采购或销售商品、出租及承租等业务金额约0.32亿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及利息金额约0.68亿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27元,贷款余额为1.80亿元。

  ㈡过去十二个月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的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的与控股股东中合农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约0.5亿元,简要说明如下:

  1.2026年2月,关联方娄底市供销智慧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新合作湘中国际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股东无息借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借款金额0.1亿元,借款期限1年。此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对公司的无息财务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6年6月,关联方湖南供销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为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金额0.35亿元,借款期限1个月,利率为2.97%/年。此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对公司的财务支持,借款利息符合同期市场化融资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6年8月,关联方娄底市供销智慧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新合作湘中国际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股东无息借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借款金额0.05亿元,借款期限1年。此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对公司的无息财务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其他说明

  1.除本公告涉及的《合作备忘录》外,公司与新供销基金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专项基金设立、出资等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与新供销基金签订《合作备忘录》,投资其发起设立的并购基金,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3.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6-068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股东会的届次

  本次会议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11日。

  ㈦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弃该次交易所获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详见2016年2月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该等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系为协助《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该账户持股不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㈧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4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㈡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

  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邮件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2日9:00—12:00,14:00—17:00

  ㈢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4层洽谈室。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

  ㈤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部门: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电话:010-59338314、029-87481871

  电子邮箱:000564@ccoop.com.cn

  会议办理登记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4层

  邮政编码:100052

  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许珂、李瑞恩

  ㈥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㈠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4”

  2.投票简称:“大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子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㈢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委托人对股东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委托人: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本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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