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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2026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韵简”)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7,749,200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含首次已增持数量),且不超过15,49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首次已增持数量),增持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上海韵简于2026年6月12日(首次增持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3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公告》,2026年6月13日至9月11日期间,上海韵简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2,398,6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上海韵简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增持公司2,699,2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026年9月12日至9月30日期间,上海韵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86,100股。截至本报告期内,上海韵简持有公司股份97,133,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上海韵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6,041,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6%。

  2、2026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上海韵简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4,048,695股股份质押给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26年6月12日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7月以来,公司医养板块下属各民非机构分别来函单方面解除管理咨询协议、拒绝支付管理费,公司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诉讼请求未获支持,2025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鉴于公司诉请未获法院支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12月24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2026年4月3日,公司收到法院裁定书,再审申请未获法院支持。2026年5月8日,公司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递交了检察监督申请及相关材料,2026年5月15日收到检察院的立案受理通知,2026年10月22日收到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2、2026年9月18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6]28号、沪[2026]29号、沪[2026]30号、沪[2026]3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七)规定,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第9.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8月4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嵇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轶敏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嵇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轶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嵇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轶敏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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