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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华益集团”)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于2026年10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97万股,增持金额393.17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利华益集团计划自2026年10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含2026年10月29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R是 否

  

  三、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四、 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三)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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