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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5-2027年)》及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关于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的相关工作部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等五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制度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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