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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35,056.72元,其中,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590,168.07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7,107,879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175,3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239,874.1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6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宜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并且符合《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于2026年度中期进行分红,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同时符合上述前置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分配金额未超过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和每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玉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宋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成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玉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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