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8日,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平抑外汇敞口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交易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元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占用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或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场所可以是场内或场外。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元等,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全额交割,也可采取差价结算。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业务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长可以在审议通过的业务品种和最大额度内,根据需要转授权给其指定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办理运作该业务,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 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如果出现影响现金流的不利情况,公司存在因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但仍可能面临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关注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董事长和内部审计机构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汇率风险管控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人,参与表决8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交易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元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长可以在审议通过的业务品种和最大额度内,根据需要转授权给其指定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办理运作该业务,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董事会审议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之源、佳都技术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拟分别为华之源、佳都技术分别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主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44180120260025282,44180120260025105)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180.16231万元、7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都智通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佳都智通与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签署的主合同《开立非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325.170879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对外承付/履行担保义务/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 内部决策程序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30日分别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及公司2026年9月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公司2026年度向全资子公司华之源、佳都技术、佳都智通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126,500万元、426,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为最高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该额度包含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以及为子公司提供的5.65亿元厂商信用担保的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及202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及《佳都科技关于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及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华之源、佳都技术、佳都智通的担保余额分别为55,770.88万元、65,240.00万元、239,870.79万元,可用担保额度分别剩余64,229.12万元、61,260.00万元、186,629.21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关于华之源的《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80.16231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关于佳都技术的《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70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一)至(二)的担保协议均为公司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共同主要条款如下: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签署的关于佳都智通的《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5,325.170879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各全资子公司的稳健运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整体可控。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于公司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30日分别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3.65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88.00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8.74%;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73.33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金额67.68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3.30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余额42.07亿元及厂商担保余额1.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4.90%。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城市群立体交通(智能轨道交通、智能城市交通)和企业数智化升级领域,持续深化“AI+鸿蒙”技术路线,统筹推进市场拓展、项目履约、产品创新及产业生态建设。
在智能轨道交通领域,围绕新线建设及既有线路智能化升级需求,公司持续输出全栈技术产品与系统集成服务,推进在手订单实施交付,强化运营服务保障,并拓展智慧车站、绿色节能、智能运维及工业检测等业务场景,推动人工智能、开源鸿蒙等技术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及维护融合;在智能城市交通领域,公司围绕城市交通精细化治理需求,持续完善以“IDPS城市交通大脑”为核心的产品与解决方案,推进交通大模型、信控智能体在路侧感知、交通信号控制等设施中的协同应用,提升交通态势感知、信号优化及综合治理能力。
公司持续拓展海外合作网络,深化与巴西、摩洛哥等国政府机构、企业及高校的智慧交通合作,推进技术交流、市场对接及本地化合作;公司与新加坡SMRT集团旗下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面向东南亚拓展智慧出行及轨道交通业务;公司与德国RPS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拓展欧洲轨道交通智能检测产品市场,进一步完善海外市场布局。
在产业生态方面,公司以战略投资与产业协同为抓手,通过对凯发电气的战略投资布局,推动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与供电技术优势互补;面向太空智算等人工智能前沿方向,公司前瞻布局,联合发起投资设立宇算星河(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聚焦天基世界模型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场景深度落地。公司将结合自身技术积累与行业场景资源,持续完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布局。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绣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时斌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绣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时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绣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时斌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说明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合计13,796,839.81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081,545.75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29,878,385.56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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