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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为保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现拟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如下: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均为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该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远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该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且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覃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该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佳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刘佳杰先生已于2026年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于2026年3月完成董秘后续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佳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博敏路3号博敏电子创芯智造园

  联系电话:0753-2329896

  传    真:0753-2329836

  邮    箱:jj_liu@bominelec.com

  该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廖鹏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廖鹏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博敏路3号博敏电子创芯智造园

  联系电话:0753-2329896

  传    真:0753-2329836

  邮    箱:p_liao@bominelec.com

  该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简历

  徐缓先生,出生于1966年3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博敏董事、总经理,博敏有限董事兼总经理,鹏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政协第六届梅州市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副会长,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MPCA)名誉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博敏执行董事兼经理。社会职务包括: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荣誉副理事长,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SPCA)副会长,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终身名誉会长,梅州先进制造业产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客家商会常务理事,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

  刘远程先生,出生于1973年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强华印刷电机集团鸿云地产公司财务总监,博敏有限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集团副总裁、投资副总裁,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财务总监。

  覃新先生,出生于1979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技师,曾任梅州市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博敏有限工程部经理,公司工程部经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博敏副总经理。

  刘佳杰先生,出生于1986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先后取得了贸易经济学、会计学双学士学位和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

  2011年7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职于华泰联合证券、华融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和华创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2020年3月至2025年9月,曾担任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主要负责公司业务投融资及资本化上市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深圳市启力日斗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廖鹏先生,出生于1995年2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公司企划部负责人、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办公室职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工会副主席。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10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6年4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授予1,514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权益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全部权益。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完成了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49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将由630,398,004股增加至645,348,004股,注册资本将由630,398,004元增加至645,348,004元。

  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6年9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482万股(份)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其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76万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06万份。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完成了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376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将由645,348,004股增加至649,108,004股,注册资本将由645,348,004元增加至649,108,004元。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万股,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不涉及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完成后的649,108,004股减少至648,708,004股,注册资本由649,108,004元相应减少至648,708,004元。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涉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均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办理各项变更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此,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相关授权,具备因上述原因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权限,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10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博敏路3号博敏电子创芯智造园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在任董事及董事候选人均列席本次股东会。

  2、 董事会秘书刘佳杰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3.0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刘远程先生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93,768,319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翼、黎诗芸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10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0万股。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0万份。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6.74元/股。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博敏电子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万股,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3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3、2026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信息泄露。公司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利的情形。

  4、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5、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6、2026年5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95万股限制性股票、524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7、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8、2026年10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376万股限制性股票、106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99)。

  9、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 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对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万份予以注销。

  (二)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派息事项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6.75元/股-0.01元/股=6.74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及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向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减资程序,就本次回购事项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博敏电子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回购和注销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10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选举李云萍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将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李云萍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云萍先生,出生于1985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工艺部、环保部、研发部经理,公司梅州基地二厂厂长,现任制造中心副总经理,负责统筹管理梅州基地制造中心,拥有近20年的PCB行业的管理工作经验。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云萍先生持有公司205,000股股票(其中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10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万股,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同时于邮寄当日或发送电子邮件当日电话通知公司。

  1、申报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2月13日(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2、申报地点:梅州市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博敏路3号博敏电子创芯智造园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3-2329896

  5、电子邮箱:BM@bominelec.com

  6、注意事项: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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