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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吴黎明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吴黎明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年10月2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吴黎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0.6亿元(含)-1.2亿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七)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拟回购股份将在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则的前提下进行,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6年9月30日,提议人吴黎明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获授第一期解锁股份385,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169%。

  提议人吴黎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吴黎明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吴黎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议通过后的最终方案可能与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差异,具体以经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最终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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