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2026年10月13日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对公司2026年度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同意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交易进行约定;同意公司与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交易进行约定;同意公司与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交易进行约定;同意公司与陕西奥维乾元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陕西奥维乾元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交易进行约定;同意公司与陕西善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保理服务协议》,就公司与陕西善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之间的保理服务进行约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俊良、薛海龙、王胜勇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计提减值损失289,566,355.58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02,347.35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8,067,224.16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0,896,784.07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进行约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报废固定资产467项,原值225,199,344.21元,累计折旧157,518,237.85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0,709,297.14元,净额46,971,809.22元。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自股东会审议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证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意自股东会审议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经理层具体执行期货、外汇相关业务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安康市汉阴县幸和村、芹菜沟村帮扶资金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安康市汉阴县幸和村、芹菜沟村支付帮扶专项资金40万元。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5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益化工”)分别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均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与陕西善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美保理”)签署的《保理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为规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拟分别与陕煤集团、恒源投资、精益化工、善美保理续签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同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与陕西奥维乾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乾元”)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俊良、薛海龙、王胜勇回避表决,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陕煤集团、恒源投资、孙俊良将回避表决。
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6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上述2026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陕煤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625687785
成立时间:2004年2月19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东长安街636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琪
注册资本:1,018,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陕煤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7,535.38亿元,净资产为2,675.2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4.50%;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51.30亿元,实现净利润265.21亿元。
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洁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25671304988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海则庙乡郭家峁村
法定代表人:左宁心
注册资本:92,4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新元洁能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元洁能经审计总资产为344,301.51万元,净资产为38,827.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72%;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055.56万元,实现净利润-1,069.08万元。
公司与新元洁能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新元洁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新元洁能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能源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694924805N
成立时间:2009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柠条塔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伏生
注册资本:139,934.67万元
经营范围:组织半焦(兰炭)、煤焦油、焦炉尾气、电石及电力、石灰产品、硫酸铵、石灰石粉(脱硫剂)、生石灰粉(脱硫剂)、碳材除尘粉、氧化镁等的生产与销售及相关废旧物资的销售;进出口贸易;煤化工技术的研发及煤化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能源发展4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神木能源发展经审计总资产为263,121.43万元,净资产为207,883.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99%;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2,882.40万元,实现净利润-115.58万元。
公司与神木能源发展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能源发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能源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电化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562219223W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3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草垛山村
法定代表人:王志忠
注册资本:46,706万元
经营范围:电石、水泥、建材、型煤、电力的生产与销售;供热;混煤分离筛选;块煤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大数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电化发展59.17%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神木电化发展经审计总资产为202,891.69万元,净资产为-64,375.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1.73%;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050.54万元,实现净利润-11,540.49万元。
公司与神木电化发展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电化发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电化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以下简称“陕煤物资集团榆林分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930547775953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业大道莱德大厦20楼
负责人:杜佳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化妆品批发;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持有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陕煤物资集团榆林分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368,861.60万元,净资产为10,917.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04%;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8,863.26万元,实现净利润4,049.19万元。
陕煤物资集团榆林分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陕煤物资集团榆林分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中销售”)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0MA70988L3J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8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业大道莱德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刚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矿伴生矿产品、焦炭及副产品、钢材、有色金属(危险化学品除外)、洗精煤及洗煤场副产品的销售及运输计划协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榆中销售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榆中销售经审计总资产为401,560.81万元,净资产为32,680.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86%;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87,504.60万元,实现净利润24,398.25万元。
公司与榆中销售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榆中销售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榆中销售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陕西奥维乾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乾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奥维乾元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751366436
成立时间:2008年6月26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黄甫镇
法定代表人:高乃则
注册资本:127,5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矿的筹建;液氨、甲醇、硫磺的生产及批发;化肥(尿素)、蒸汽的生产销售;焦粉、工矿机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奥维乾元2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奥维乾元经审计总资产为425,356.04万元,净资产为52,594.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64%;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5,008.89万元,实现净利润-37,170.00万元。
公司与奥维乾元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奥维乾元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奥维乾元为陕煤集团联营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八)善美保理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善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8HA76Y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8层0806-136室
法定代表人:王蒙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持有善美保理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善美保理经审计总资产为517,661.83万元,净资产为125,600.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74%;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737.49万元,实现净利润6,032.01万元。
公司与善美保理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善美保理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善美保理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九)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98794107W
成立时间:2012年7月3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高雪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5.6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3,661,442.40万元,净资产为474,959.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03%;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263.00万元,实现净利润49,122.27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恒源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52298905
成立时间:1998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诚信路3号恒源集团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薛海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炼焦;铁合金冶炼;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煤炭开采;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制品生产;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经审计总资产为986,810.53万元,净资产为838,605.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02%;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347.38万元,实现净利润26,698.42万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孙恒为公司董事孙俊良之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一)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电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88044835
成立时间:2001年4月2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兰炭产业特色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帅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焦炭、电石、硅铁、白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持有恒源投资电化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电化经审计总资产为149,946.10万元,净资产为138,706.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0%;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201.87万元,实现净利润455.00万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电化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电化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电化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二)精益化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MA703AYG0F
成立时间:2016年8月8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常懿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铁合金冶炼;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益化工35.5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精益化工经审计总资产为551,677.89万元,净资产为57,848.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51%;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5,162.43万元,实现净利润2,501.31万元。
公司与精益化工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精益化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精益化工为公司董事薛海龙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和设备、接受工程劳务和综合服务,与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与善美保理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善美保理为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与精益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与奥维乾元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该等交易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陕煤集团(含陕煤集团所属企业,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间就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生产辅助服务进行互供,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与陕煤集团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1)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电石、电煤、块煤、焦煤、白灰、与氯碱生产有关的设备及配件、劳保用品、信息系统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公司向陕煤集团提供聚氯乙烯、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2)生产辅助服务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仓储、维修及保养服务、委托销售、商品期货经纪服务、建筑工程服务、职工培训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及其它相关或类似产品及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7年1月1日。
2.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恒源投资(含恒源投资所属企业,下同)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恒源投资与公司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恒源投资向公司提供电石、原煤、块煤、蒸汽、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恒源投资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7年1月1日。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依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1)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付款服务时,按照财务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办理。财务公司对财务公司信贷资金的管理按监管相关要求及财务公司的信贷管理制度执行。2)存款服务: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提供存款服务,具体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具体存款服务以财务公司有资质办理的存款业务范围为准。3)票据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票据的承兑及贴现服务。4)信贷服务: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公司制度的前提下,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5)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为公司提供产品的买方信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等),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
(2)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等于或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如有),且应等于或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届满之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4)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4.公司与善美保理签署的《保理服务协议》
依据公司与善美保理签署的《保理服务协议》,善美保理向公司提供保理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善美保理向公司提供的保理服务内容为:善美保理建设并运营“善美E融”平台,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在“善美E融”平台向其供应商开立单笔或多笔基于双方合同项下应付账款的电子信用凭证(以下简称“善美融单”)。善美融单到期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供应商作为善美融单持有人可将其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向善美保理申请善美融单融资;善美融单到期时,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善美E融”平台的通知按时足额向善美融单持有人支付应付账款。
(2)善美保理在为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业务时,承诺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照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商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融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浮动。
(3)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届满之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4)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本协议;3)善美保理有权机关批准本协议;4)2027年1月1日。
5.公司与精益化工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
依据公司与精益化工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精益化工向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精益化工向公司提供原煤、块煤、甲醇、氨水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精益化工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7年1月1日。
6.公司与奥维乾元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
依据公司与奥维乾元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奥维乾元向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奥维乾元向公司提供原煤、块煤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奥维乾元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7年1月1日。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6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鉴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为规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 交易限额
●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现行有效的《金融服务协议》系于2023年12月27日签订,并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鉴于上述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考虑到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新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1)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付款服务时,按照财务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办理。财务公司对财务公司信贷资金的管理按监管相关要求及财务公司的信贷管理制度执行。(2)存款服务: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提供存款服务,具体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具体存款服务以财务公司有资质办理的存款业务范围为准。(3)票据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票据的承兑及贴现服务。(4)信贷服务: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公司制度的前提下,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5)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为公司提供产品的买方信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等),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
2、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等于或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如有),且应等于或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届满之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4、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合理发生,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陕煤集团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财务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该等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允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7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2026年前三季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中“本期减少”金额15,982,573.21元,系部分资产在本期处置、报废等核销所致。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602,347.35元,转回1,264,740.61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268,619.51元,转回653,385.00元;其他应收款计提333,727.84元,转回611,355.61元。
上述计提与转回合计增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662,393.26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本期计提198,067,224.16元,转销212,598,954.94元。
上述计提与转销增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4,531,730.78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源分公司受电石市场持续低迷及区域电价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已实施全面停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截至目前,锦源分公司无明确复产计划,相关资产长期闲置。此外,公司其他分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因技术更新淘汰或故障损坏,无法继续产生经济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了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本期计提减值准备90,896,784.07元。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90,896,784.07元。
二、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将全部计入2026年前三季度损益,合计减少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75,702,660.03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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