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因公司实施 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9月激励对象行权使得公司A股股份数增加8,750股,公司A股股本从4,799,421,659股增加至4,799,430,409股。
2、2026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向极兔速递环球有限公司发行225,877,669股H股,公司H股股本从240,000,000股增加至465,877,669股。
3、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变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6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60,160,000股A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A股股本从4,799,430,409股减少至4,639,270,409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5,039,421,659股增加至5,105,148,078股,其中A股为4,639,270,409股,H股为465,877,669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于 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38.8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8.40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9月9日披露了《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6年A股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4,799,430,40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60,160,000股A股后的4,639,270,409股A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4.9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人民币4.41000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人民币0.4736483元/股计算。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9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第七节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38.882-0.4736483≈38.408元/股。
3、调整结果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38.8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8.408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一致认为:鉴于公司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人民币38.8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8.408元/股。公司此次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顺丰控股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4.0374万份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4.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2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10月27日届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6.9438万份,公司依照规定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6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未达到100%,公司对其当期不能完全行权的2.493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以上合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24.0374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72.7756万份调整为48.7382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为15.5564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顺丰控股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名,涉及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556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3%。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8.408元/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于 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7个月。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25%。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截至本公告日,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可行权期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7日。
(二) 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24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5564万份。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10月27日届满;6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未达到100%。
以上合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24.0374万份,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72.7756万份调整为48.7382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为15.5564万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顺丰JLC2”。
(三)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37315”。
(四)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确认数据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上表仅包括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情况,不包括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的激励对象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情况。
(五)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24名。
(六)行权价格:人民币38.408元/股。
(七)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八)行权安排: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7日。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九)可行权日:激励对象自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行权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方可行权。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按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缴纳方式为公司代扣代缴。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处理。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在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5564万份。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具体摊销费用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顺丰控股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辞任
暨授权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9日收到甘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函。甘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甘玲女士的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甘玲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甘玲女士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债权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甘玲女士自2015年加入公司以来,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参与并协助推动了公司A股上市及H股上市,为公司资本运作及规范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谨对甘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前,由公司董事长王卫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甘玲女士辞任后,公司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苏嘉敏女士,作为具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及经验的人士,将担任公司的唯一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安排持续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的规定。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董事会已委任公司秘书苏嘉敏女士为《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于上述委任后,公司授权代表为执行董事何捷先生及公司秘书苏嘉敏女士,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6名,实际参与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境外子公司收购SF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顺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证券代码为“2191.HK”)全资附属公司SF Logistics Holdings Limited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以及公司间结余,总对价约为港币2,611,147,699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SF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将依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准则》终止并清算,基金份额单位将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退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行H股股份、完成A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修改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A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9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人民币38.8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8.40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徐本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24.0374万份,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72.7756万份调整为48.7382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为15.5564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徐本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24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5564万份,行权价格为38.40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徐本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香港交易所联讯通账户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注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联讯通账户,同意公司接受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条款及细则,并授权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静女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函件,指派曾静女士担任公司联讯通账户的管理员,负责注册账户、设置公司档案、管理用户权限及设置顾问授权等事宜,并授权曾静女士就香港交易所联讯通账户注册及后续使用作出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相关事宜。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董事会委任公司秘书苏嘉敏女士为《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该等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不超过3年。于上述委任后,公司授权代表为执行董事何捷先生及公司秘书苏嘉敏女士,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辞任暨授权代表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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