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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增为全资子公司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天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履行债务提供8,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新增为衢州天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履行债务提供5,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为衢州天野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2026年10月,公司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牧高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履行债务提供5,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为浙江牧高笛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3、债务人: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担保金额:8,000万元。

  7、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是否反担保:否

  (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3、债务人/授信申请人: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 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担保金额:5,000万元。

  7、保证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8、是否反担保:否

  (三)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授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债务人/受信人: 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6、担保金额:5,000万元。

  7、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是否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是考虑子公司经营需求,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10月末,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为109,4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2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陆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艳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艳波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陆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艳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艳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陆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艳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艳波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6-035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实体门店变动情况

  

  二、 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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