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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报告于2026年10月30日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

  3.本行法定代表人关文杰、行长戴炜、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张艳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报告中“本公司”和“公司”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北京银行”“本行”均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6.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要求确定和计算。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2024年起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算资本充足率。

  (五)杠杆率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流动性覆盖率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指标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中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情况

  单位:股

  

  (二)优先股股东情况

  □是     √否

  三、其他提醒事项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紧扣国家战略导向,以“十五五”规划开局为契机,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稳中求进、攻坚克难,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围绕客户需求迭代产品,提升风险抵补能力,实现规模、效益均衡发展。

  1. 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价值经营导向,统筹推动效益增长、结构改善和质量提升。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47,656.44亿元、较年初下降3.50%。2026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8.15亿元、同比增长6.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23.49亿元、同比增长6.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6%、同比上升0.10%,盈利水平稳步提升。本公司积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优化信贷资产结构,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贷款本金总额24,055.14亿元,较年初增长0.24%,贷款占资产总额比重50.48%、较年初提升1.88个百分点。本公司坚持存款立行战略,通过客户分层经营、产品创新发展、跨条线协同联动,实现存款规模稳健增长和结构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本金总额28,330.29亿元,较年初增长5.12%,存款占负债总额比重65.38%、较年初提升6.28个百分点。

  2. 资产质量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守风险安全底线,持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统筹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优化信贷结构,严把新增授信准入标准,从源头夯实资产质量基础;强化存量信贷资产动态监测与贷后管理,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开展常态化排查治理,有效提升风险前瞻化解能力;综合运用多种处置方式,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深化数字风控赋能,依托智能监测体系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良贷款率1.29%,较年初持平,拨备覆盖率200.59%,较年初上升0.38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有所提升,资产质量韧性不断增强。

  3. 公司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立足“十五五”时期发展新起点,积极推进“生态化服务”“数智化赋能”“特色化发展”“精细化管理”“高质量经营”五项工程建设,持续加大实体经济领域金融供给,推动公司业务稳步前行。

  一是推进“生态化服务”工程建设,培育多元化增长点。加强客户资金交易的持续追踪服务能力建设。打通交易追踪链路,持续建设公司业务产品矩阵,延伸支付服务半径。精准匹配企业收付需求,加大结算产品供给力度,持续优化订单通、缴费通、京管云等拳头产品,将资金流转信息嵌入产品设计中,提升交易透明度与资金管理效率,打造高效的场景化结算服务体系,实现资金交易链路可追溯。截至报告期末,场景支付产品应用客户增长10.37%,产品适配性、客户活跃度持续提升。加强客户机会业务的全面覆盖服务能力建设。将投行业务打造为机会业务基石。债券承销规模2,174.67亿元,城商行排名第1位,全市场排名第11位;北京地区债券承销规模1,072.34亿元,发行客户数排名北京地区第1位;创新产品发行保持行业领先水平,科技创新债券承销位居城商行第一;落地北京控股熊猫债。机构代销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机构代销年日均余额同比增长97.72%。支持公募REITs市场发展,通过战略配售投资支持市场首单央企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华夏保利商业REIT、首单“科技创新+城市更新”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创金合信北京国资公司REIT。联合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并购引领 新质赋能”——北京银行“e并购”投融资路演交流会;协同落地首单省级战新基金股权投资业务。

  二是推进“数智化赋能”工程建设,强化数字驱动引擎。“产融数智银行”建设有序推进。挖掘资金流数据价值,对接人民银行“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平台”,优化风控模型,升级数智化风控能力。持续融入产业链服务生态,拓展链主及产业链平台合作,探索采购贷订单模式创新,通过“全国服务一家”模式实现“一点接入,全国落地”,一体化服务上下游客户,提升综合收益。数智化经营步伐提速。推动对公电子渠道智能化升级,加强人工智能技术运用,优化智能客服、影像处理等交互功能,提升客户线上服务使用体验;深化渠道互联互通,聚焦全域数据融合,夯实数智化服务底座。打造智能化产品服务工具,上线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驾驶舱功能,为民政部门强化监督管理提供工具支持。

  三是推进“特色化发展”工程建设,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强化科技金融特色。联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办“2026第二批首台(套)证书颁发暨专属金融产品宣讲会”,推出《北京银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服务方案》,支持企业核心装备升级与市场化拓展。截至报告期末,科技金融贷款余额5,253.22亿元,较年初增长893.47亿元,增速20.49%。强化绿色金融特色。参与共建苏州市可持续金融实验室,加强可持续金融领域交流合作;围绕区域石化产业绿色转型需求,创新落地新疆首单“危废处置可持续发展挂钩+科技金融”贷款,助力工业危废资源化利用;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2026年上半年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估中获评优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绿色贷款余额2,980.33亿元,较年初增长420.80亿元,增速16.44%。强化文化金融特色。服务重点平台建设,深度参与2026北京文化论坛,举办文化产业投资人大会,持续助力提升品牌辐射效应。深化银政渠道合作,参加金融街论坛系列活动“2026文化与金融论坛”,紧跟政策导向,深入挖掘机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联合举办“京英领航”文化金融专项培训,推动细分领域金融营销、授信审批工作提质增效。强化跨境金融特色。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1,271.64亿元,同比增长66.12%;货物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占比52.46%,较年初提升10.74%。外汇套保率32.37%,较年初提升26.26%;外汇衍生业务规模同比增长436.45%,积极服务企业汇率避险。作为发起单位加入北京市商务局牵头组建的北京出海综合服务联盟,依托协同机制,联动涉外法律、信用保险等各类专业服务主体,整合政策咨询、跨境融资、汇率避险、海外合规等全链条出海服务资源,构建金融赋能企业“走出去”的服务生态,助力北京外向型企业出海经营。

  四是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建设,夯实公司客群基础。公司有效客户数393,385户,较年初增长33,649户,增速9.35%。下沉服务战略客群,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央企本部合作覆盖率71.96%;与北京市属一级国企及二三级子公司合作覆盖率较年初提升1.80%。智慧赋能机构客群,搭建“1+3+N”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实现校园数智账户服务方案落地。精细经营产业客群,深耕清洁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大医疗及生物制造、新材料、消费电子及半导体、低空经济、具身智能、商业航天、三算(算法算力算据)“十大赛道”产业客户。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服务客户超7,700户,提供贷款支持超2,200亿元。精准滴灌普惠客群,深化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一揽子政策,强化贴息政策宣传推广,推动线上担保业务优化改造,结合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及批量担保业务模式,创新推出银担合作类线上产品“融e担”,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五是推进“高质量经营”工程建设,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款余额19,530.59亿元,较年初增长838.75亿元;公司存款日均余额19,074.99亿元,较年初增长1,175.39亿元。公司贷款(不含贴现)余额14,782.10亿元,较年初增长537.05亿元。专注低成本存款经营,人民币公司存款成本较年初下降0.18%。强化首都金融服务,北京地区人民币公司贷款(不含贴现)余额4,942.07亿元,为北京市区两级重点项目、“3个100”重点工程等提供授信228亿元,有力支持磁器口东街区更新、菜市口西片区更新、亦庄新城台湖再生水厂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社银同窗、医保驿站、公积金代办网点建设,与民生保障事业同频共振;凭借北京市医保移动支付清算行资质,累计为48家医院、109家药店提供支付清算服务,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区医疗服务承载力。

  4. 零售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紧扣“十五五”发展机遇,围绕“生态领先、数智驱动、专业为本、稳健可信”发展愿景,全面向数智生态转型发展,零售业务实现稳健发展,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盈利能力展现韧性,“聚焦一老一小,覆盖中间客群”的特色生态体系持续完善,实现经营稳中提质、进中向好。

  一是零售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截至报告期末,零售AUM余额达14,252.01亿元,同比增加951.38亿元。储蓄核心存款累计日均占比58.54%,较年初提升2.26个百分点;本外币储蓄成本率较年初下降27.42个基点,负债结构持续优化。个贷余额达6,618.71亿元,规模保持城商行领先。零售客户总量达3,323.11万户,手机银行客户规模超2,100万户,贵宾客户(含私行)突破133万户,客户规模实现稳步提升。

  二是创新打造“生态领先”发展格局。构建“养老+法律”生态模式。秉持“开放、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聚焦银发群体“急难愁盼”,携手市属银行对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专业机构,组建首都“养老+法律”生态联盟,探索“金融+法律”护航养老的“首都模式”;联合举办“京华银法同行,护航美好生活”活动,开展各类主题沙龙、普法讲座、一对一咨询等百余场活动,惠及近万名客户,让“银法同行”从理论走向实践,倾力打造“法律服务找北京的银行”特色品牌。擦亮“儿童金融”生态特色品牌。深化央视媒体平台战略合作,落地《名师有名堂》第三季独家冠名项目,全面提升儿童金融品牌声量,实现多维价值落地;在服贸会国家级展会平台发布“AI京苗”特色教育服务体系;联合北京市教委、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等权威机构联合推出“AI京苗”特色教育服务体系,携手中科院计算所、北京师范大学等专家学者,共同为青少年儿童创新打造AI科普课、AI通识课、家长先导课、AI体验营“三课一营”特色服务矩阵,构建专属青少年儿童AI教育服务生态圈。截至报告期末,儿童金融客户数已突破264.50万户。迭代人才金融生态服务体系。聚焦人才创新创业需求,焕新升级“英才贷”产品,精准破解人才客户融资痛点。持续深化银政企校联动,举办“支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服务举措发布会”,与多家单位开展人才服务合作签约,构建人才服务新生态。截至报告期末,“英才卡”累计发卡量超3.91万张,“英才贷”累计放款量超18.46亿元。丰富“工会金融”生态服务内涵。协同北京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全市范围同步开展“市级职工沟通会”等服务活动超200场;丰富“京喜惠”首都职工权益平台,年内已开展“工会会员日”特色活动43期,全面升级“京彩消费季”系列活动,带动近70万人次参与活动。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发行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658.02万张,服务建会企业超10万户。

  三是大财富管理转型深化。坚持以客户全生命周期财富需求为导向,以数智化、专业化完善开放产品货架与资产配置服务体系,打通大众、贵宾到私人银行的经营链路,打造“稳健安心”的财富管理供给,财富管理AUM规模稳步增长;财富中间业务收入增长17.46%,实现近三年同期最高增速。升级财富产品体系,涵盖理财、公募基金、保险、私募等多种产品,优化产品遴选与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覆盖现金管理、固收、固收+、权益、风险保障的全谱系产品矩阵,兼顾稳健保值与多元投资需求,提供多样化配置选择;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中长期限理财产品占比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分红险销量同比增长3.90倍,含权基金销量同比增长96.06%。强化投研赋能建设,输出市场研判与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推动从产品销售向资产配置陪伴式服务的转型;依托线上线下渠道协同,落地分层分群精细化客户运营,依托手机银行线上运营带动理财交易超800亿元,持续提升财富管理专业服务能力。搭建财富伙伴生态,召开财富伙伴生态大会,与百家合作伙伴和银行同业共同探讨财富管理高质量发展,启动“财富生态共同体”计划,达成多方联动合作意向。实现私行业务稳步增长,私行产品销售规模同比增长19.15%,保有量较年初增长9.34%,中间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2.43%;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向多资产多策略不断转型,混合类、权益类产品保有量规模较去年实现翻倍增长。完善财富传承服务体系,立足客户多元财富管理需求,深化机构合作,丰富合作品类,创新合作模式,通过财富伙伴生态大会财富传承与规划分论坛扩大品牌影响力,业务规模同比增长33.01%。

  四是零售信贷平稳向好发展。个人贷款业务在北京、深圳、长三角重点区域投放占比达72.21%,同比提升2.58个百分点,投放结构不断优化。按揭贷款方面,紧扣居民安居需求升级住房金融服务,贯彻《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政策,精准对接刚需与改善型购房信贷需求,持续做好信贷服务;立足京津冀一体化,落地雄安公积金代办网点,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便捷度。经营贷方面,持续加大对普惠金融支持力度,落地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政策,切实降低小微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完成英才经营贷产品迭代升级。消费贷方面,积极落实国家促消费一揽子政策要求,大力提振消费,迭代优化“京e分”信用评价体系,筑牢全客群信用风控底座,支撑客户分层经营、差异化权益配置与精准营销触达;上线“工会e贷”,构建工会企业员工专属消费融资权益。信用卡方面,持续推进转型改革,优化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提高人才与业务统筹协同效能;深化借贷融合,开展专属借转贷新户活动,依托客户交易,分层识别价值潜力客群;强化风险管理,优化评分卡,搭建不良资产估值模型,深化风险模型管理与应用,加强共债管控、优化贷前贷中策略,防范共债风险。

  5. 金融市场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始终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坚持价值创造导向,严守风险合规底线,积极应对市场波动,业务可持续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一是经营效益稳步提升。货币市场交易总量24.72万亿元,居于境内市场第一梯队。投资交易能力持续提升,实现债券利息收入同比增长6.90%,其中,外币投资实现利息收入同比增长50.35%。持续推进票据一体化发展,提升票据交易及营收能力,票据交易表现稳居市场前列,票据业务综合贡献度稳步提升。

  二是客户合作不断深化。持续完善同业合作生态布局,合作金融机构数量同比增长6.91%,全面覆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及汽车金融等各类金融机构,授信总额超三万亿元,同业合作生态持续巩固扩容。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金融机构与本行金融市场业务合作覆盖率保持良好水平。

  三是业务结构优化升级。负债成本精准管控,同业负债成本较年初压降19个基点,负债精细化管控成效持续显现。轻资本转型有力有效,同业投资标准品余额占比73.04%,较年初增长3.58个百分点。产品创新持续深化,落地全国首单“旅游强国建设+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双贴标ABS、全国租赁行业首单“革命老区+长江经济带”双贴标ABS、银登中心首单“数智化转型”信贷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市场创新影响力进一步体现。

  四是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发力。报告期内,本行围绕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及产业数智化转型持续加大资产投放,相关资产证券化类产品投资规模合计46.50亿元,绿色债券投资余额较年初增长12.61%,有力支持实体经济绿色转型与科技进步。服务首都经济发展,积极承销北京市地方政府债,承销量占发行量比重的10.47%;通过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精准匹配央企、北京市属国企中长期资金需求,有效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拓展融资渠道,报告期内,累计投资此类资产证券化产品15笔,金额合计22.55亿元。深耕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依托再贴现、转贷款等政策性工具,稳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有效服务民营、小微及个人客户超四千户。

  五是资产托管业务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托管资产规模2.70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60%;实现托管手续费收入4.65亿元,同比增长28.74%。报告期内,托管业务服务国家战略,落地多笔高精尖产投基金、绿色ABS托管,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化转型发展,落地8只新基金托管,覆盖ETF、FOF等多样化品种;推进数字化建设,应用人工智能提升核算对账处理效率、完善托管客户端功能,持续增强服务质效。

  六是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本行已按照监管要求,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非集中清算衍生品变动保证金要求,覆盖利率、汇率、信用、贵金属等衍生品类别,成为境内实践的先行者,有效防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稳步推进业务布局,夯实交易对手风险管理,获批上海清算所信用违约互换逐笔清算资格、上海清算所双边清算保证金全流程服务平台参与资格。

  (二)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本行积极响应上交所倡议,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关内容请见本行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6上半年,本行积极落实行动方案。截至6月末,本公司资产规模4.74万亿元,总体保持平稳;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82.48亿元,同比增长5.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00亿元,同比增长5.63%,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不良贷款率1.30%,资产质量保持平稳。

  1.提升经营发展质效、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力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对接北京市区两级、“3个100”等重点项目清单,截至6月末,审批通过25个项目、授信182亿元,有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紧扣区域“六链七群”产业布局,强化链主企业与上下游客户营销服务。与北京市教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连续20年支持北京市“紫禁杯”教育奖励基金,为首都教育事业贡献金融力量。全面启动工会卡三年提升工程,整合国企资源共建“京喜惠”平台,推出“京彩新春消费季”“京彩活力充能季”等消费活动,拓宽会员消费场景,激发会员消费动能;持续推进线上数字化经营并启动线下“千企计划”进企服务工作,实现民生服务与价值经营双提升;不断扩容专属产品货架,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发卡654万张,服务建会企业超10万户。累计建成61家医保服务合作网点,实现北京市各区全覆盖。

  二是加速数智化转型。加快京行E警通、新一代授信后管理平台迭代升级,以数字赋能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前瞻性。持续推进个人手机银行与客户经理端“掌上银行家”敏捷迭代,为客户提供更具价值的金融数据洞察。构建人民币债券、外币债券与利率衍生品协同敞口管理体系,实现跨资产、跨币种头寸动态监控与风险敞口精准计量。发布本行智算平台,实现AI资产统一纳管及模型访问统一入口。

  三是筑牢风控根基。锚定国家“十五五”规划产业发展方向,聚焦“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持续优化信贷投融资政策,完善重点行业正负面清单管理机制,设立量化刚性准入门槛。扎实开展授信业务大检查与重点领域风险专项排查,深入落实潜在风险分级管理与大额客户风险化解机制,推动风险关口前移。综合运用现金清收、呆账核销、资产转让、重组上调等多元化手段,全力推进不良资产化解处置。

  2.全力做好“五篇大文章”,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本行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统筹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持续赋能新质生产力。科技金融方面,锚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核心赛道及区域优势产业,开展专项营销行动。升级专业服务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内评系统。截至6月末,科技金融贷款余额5,216.19亿元,增速19.64%,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超3.4万户。绿色金融方面,发布面向企业和家庭节能减排场景的绿色金融产品“智碳通”,落地北京市金融业首笔绿色GEP-R(生态调节服务价值)挂钩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2026年上半年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估中获评优秀,荣获北京绿色交易所2026年参与人大会“2025年度北京绿色交易所绿色金融奖”。截至6月末,公司绿色金融贷款余额2,911.63亿元,较年初增长352.10亿元,增速13.76%。普惠金融方面,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落地北京市首批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深化“京心乡伴”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品牌建设,持续开展“百团兴百村”“乡村青年CEO”等项目,以银团协同助力农文旅融合发展。养老金融方面,依托“京行悠养”品牌,统筹养老金、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协同布局,创新打造“养老+法律”特色生态,落地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形成五大品类120余款养老专属产品矩阵,截至6月末,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开立超200万户,银发客户数突破740万户。数字金融方面,本行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成为银行类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高质量推进筹建工作和数字人民币业务发展,智能合约贷款实现全链路开发上线,成功推出全国首个基于央行端智能合约生态服务平台的贷款产品,持续服务市属国企利润上缴工作,2026年上半年累计办理利润上缴业务70笔,实现上缴资金规模49.5亿元。

  3.完善公司治理,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本行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严格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营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更加清晰、运转更加协同。持续完善董事会向高级管理层授权、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机制,规范授权范围、行权边界和决策程序,形成授权、行权、报告、评价的管理闭环。

  上半年,共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4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对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单独计票并披露,专门委员会履职支撑有力,董事会决策水平稳步提升。组织董事参加专题培训共11期,常态化开展董事调研座谈,定期通报监管新规、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及本行经营情况,支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范运作,董事履职的知情权和保障条件持续落实,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协同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持续完善。

  4.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夯实投资者信任根基

  本行高度重视“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强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与责任约束。严格履职评价,完成2025年度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评价结果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向股东会通报,推动评价、反馈、改进闭环;落实独立董事年度独立性核查机制,通过年度述职、履职评价等方式加强对关键主体履职监督。同时,本行坚持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与投资者权益保护有机结合,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依法合规履职、勤勉尽责担当,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规范透明的治理实践和稳健向好的经营业绩,持续夯实投资者信任根基,增强市场信心。

  5.重视股东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本行致力于构建均衡、可持续的投资者回报体系,全面兼顾股东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分红比例。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顺利实施,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8元,现金分红总额58.78亿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46%。在此基础上,计划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现金分红总额27.49亿元,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40%,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满足中长期资本规划和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时,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回报。

  6.加强投资者沟通,立体化传递投资价值

  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系统梳理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审流程,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体制机制。2026年上半年,本行立足资本市场视角和投资者诉求,丰富完善定期报告信息,高质量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9项临时公告以及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客观展示本行经营成效和投资价值。

  本行通过现场会议与网络视频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吸引投资者、分析师通过现场与线上形式参会,通过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展示本行经营成果,及时回应市场关注。同时,本行积极参加主流券商策略会交流,接待分析师、机构投资者线下调研,通过主动拜访、一对一交流、线上路演等形式与投资者开展交流,深入传递本行经营理念与发展战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渠道,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有效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1. 资本工具发行及赎回情况

  2026年5月27日,本行发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200亿元,前五年票面利率为1.95%。

  2026年9月16日,本行发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300亿元,前五年票面利率为1.88%。

  2. 优先股全部赎回及摘牌

  本行于2026年7月28日全额赎回2016年7月非公开发行的130亿元“北银优2”优先股,具体赎回情况详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2026年5月21日举行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26年7月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58.78亿元。此外,本行董事会建议派发2026年度中期普通股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3元(含税),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行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银优2”股息发放方案,于2026年7月28日发放“北银优2”股息,票面股息率4.20%,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2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5.46亿元(含税)。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关文杰                  行长:戴炜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张艳华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关文杰                    行长:戴炜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张艳华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关文杰                       行长:戴炜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张艳华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6-04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六年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4名,实际到会董事14名。会议由关文杰董事长主持。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北京银行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通过《关于〈北京银行2026年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公司官网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三、通过《关于提名张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杰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26年11月26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五、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管理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购置北京银行通州新办公楼及其预(概)算的议案》,并授权高级管理层按照本行经营管理流程,办理相关具体手续。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改革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通过《关于云南地区三家村镇银行股权改革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张杰先生简历

  张杰先生,196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杰先生于2002年入职人大财金学院,曾任学院副院长、国际货币研究所(IMI)所长。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长期从事制度金融学研究,获教育部首届高校青年教师奖、首届孙冶方金融创新奖(著作奖);曾任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外部监事,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此前,张杰先生在陕西财经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任职。

  张杰先生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会议召开日,张杰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提名张杰先生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张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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