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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纳药厂”)拟以1,675.00万元购买关联方湖南鹊山迢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鹊山迢望”)持有的湖南鼎邦同位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鼎邦”)30%的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鹊山迢望无关联交易事项,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湖南鼎邦未来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是否能最终顺利完成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始终坚持“仿制药集约精耕夯实根基、创新药专域布局培植潜能”的“仿创结合”发展战略,推进公司产品管线的持续丰富,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布局,结合自主研发、合作研发、投资孵化等模式,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湖南鼎邦是一家专注于稳定同位素药物研发的公司。为快速切入稳定同位素药物行业,丰富公司产品布局,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把握同位素药物行业发展机遇,公司拟以1,675.00万元购买关联方鹊山迢望持有的湖南鼎邦30%的股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产业定位。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鹊山迢望未发生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公司是鹊山迢望的有限合伙人,直接持有其48.97%的合伙份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鹊山迢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关联方鹊山迢望持有的湖南鼎邦3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湖南鼎邦成立于2022年7月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医用稳定同位素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交易标的是鹊山迢望于2025年5月以1,500.00万元从深圳鼎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取得。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3)其他信息

  湖南鼎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均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本次公司以参股方式投资标的公司,系从战略、财务、管理多维度审慎研判后的决策结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管理层将密切关注湖南鼎邦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动态,通过定期要求湖南鼎邦提供财务报表、经营信息等方式,保障其发展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湖南鼎邦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590.00万元。参考上述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湖南鼎邦30%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1,675.0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价格是依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鼎邦同位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湖南鼎邦同位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965号)确定的评估价值,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以202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湖南鼎邦评估前单体口径账面净资产1,001.60万元,资产基础法下评估价值1,000.71万元,评估减值0.89万元,减值率0.09%;收益法下评估价值5,590.00万元,评估增值4,588.40万元,增值率458.11%。

  资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部分可量化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尚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公司整体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公司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收益法价值内涵包含了企业难以量化的无形资产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2)重要评估假设和评估参数

  1)一般假设

  ①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②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③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④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照规划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地持续使用下去,并在可预见的使用期内,不发生重大变化。

  2)特殊假设

  ①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②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③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④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⑤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⑥假设公司保持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⑦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⑧假设评估对象能够按照预计时间完成药品相关研发工作,并投入市场按照预计计划及模式进行生产销售。

  ⑨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⑩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正在履行或尚未履行的合同、协议、中标书均有效并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是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甲方: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鹊山迢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二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甲方称为“受让方”,乙方称为“转让方”。

  1、目标股权转让

  1.1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湖南鼎邦30.00%股权(“目标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及其相应的全部股东权利义务,按本协议约定条件转让给甲方。

  1.2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条件受让目标股权,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公司的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合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2、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受让目标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75.00万元(人民币壹仟陆佰柒拾伍万圆整)。

  2.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并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675.00万元(人民币壹仟陆佰柒拾伍万圆整)。

  3、目标股权过户

  3.1目标股权的过户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转让方应当配合受让方和公司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

  3.2在目标股权转让过程中,凡需以双方名义办理的一切事宜,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由转让方负责办理。

  3.3自目标股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过户至甲方名下后,甲方即成为目标股权的合法所有者,对目标股权享有完整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对目标股权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日期间而发生的损益,由甲方在登记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享有和承担。

  4、违约责任

  4.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全额赔偿。

  4.2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完成股权转让款,每延迟一日,甲方应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罚息。

  5、生效

  5.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二)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情况

  鹊山迢望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北京鹊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鹊山”)。2025年5月,鹊山迢望以1,500.00万元受让深圳鼎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30%的股权,北京鹊山所管理的其它基金产品未持有湖南鼎邦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北京鹊山管理的全部基金产品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六个月内也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是鹊山迢望的有限合伙人,直接持有其48.97%的合伙份额;鹊山迢望为公司参股公司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鹊山迢望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鹊山为公司参股公司湖南省天玑珍稀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截至本次交易前,鹊山迢望持有湖南鼎邦30%的股权。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鼎邦是一家专注于稳定同位素药物研发的公司,已开展13C尿素原料及制剂项目的立项研发工作,委托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研发、注册申报工作,目前原料药项目已经申报、制剂项目已获临床批件并开展临床试验,同时,湖南鼎邦投资并参股了上游核心原料气体公司,未来将持续打造稳定同位素药物的全产业链平台。本次交易是公司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布局、稳定同位素药物行业发展前景、湖南鼎邦经营状况及项目研发进展等情况做出的投资决策,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布局,持续深化公司“仿创结合”的发展战略。

  本次公司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暂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变动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如涉及调整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前,公司与湖南鼎邦存在受托研发等业务往来,双方将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南鼎邦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与湖南鼎邦构成关联关系,公司预计将与湖南鼎邦新增关联交易,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增关联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一致同意《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最近12个月内,公司与鹊山迢望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相关风险提示

  湖南鼎邦未来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是否能最终顺利完成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63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6年前三季度,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2,793,748.32元(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0,268,668.84元(未经审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和财务水平,在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3,63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454,8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4.5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均表决同意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62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0月19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本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67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子公司原料药

  获得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性药物”)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盐酸阿罗洛尔《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YS01020),并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原辅包登记信息”平台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料药登记信息

  1、化学原料药名称:盐酸阿罗洛尔

  2、登记号:Y20250000517

  3、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4、包装规格:1kg/桶,2kg/桶,5kg/桶,10kg/桶,15kg/桶

  5、生产企业: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6、生产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铜官大道139号

  7、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质量标准、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

  8、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A

  二、药品的相关情况

  盐酸阿罗洛尔是盐酸阿罗洛尔片等制剂产品的原料药。盐酸阿罗洛尔片主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轻度-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手性药物公司化学原料药盐酸阿罗洛尔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表明上述原料药已符合国家相关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已批准在国内制剂中使用,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受GMP符合性检查进度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上述品种的生产销售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药品销售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品种上市销售后,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66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2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27日

  至2026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01、议案3.0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0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5日9:00-16: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11月25日16: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6年11月25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ddm@warrant.com.cn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11月25日16: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护照、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电话:0731-85910599

  电子信箱:hnddm@warrant.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6-065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股票数量为2,317,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1,320,000股变更为133,637,000股,注册资本由131,320,000元变更为133,637,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请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4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因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未再逐项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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