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必要、正常、合法的商业经济行为,交易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付春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由5,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预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26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付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
注册资本:人民币14,6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租赁设备;维修工程机械;城市园林绿化;种植花卉;水库管理;调水、引水管理;城市污水排放、疏通、清淤;城市道路养护;城市桥涵、隧道养护;市政设施抢险、维修;城市地下公共设施的管理;防空设施的管理;城市公用设施的综合管理;城外旷野公用设施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软件、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派遣;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工程设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90,453.02万元,净资产42,793.39万元,营业收入474,852.75万元,净利润10,905.36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周付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此外,周付春先生担任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履约情况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含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日常业务需求,在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的情况下,计划开展向关联方提供专业分包等关联交易业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的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符合公开、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49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7日
至2026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6日(9:30-12:00、13:00-18: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IR@zeho.com.cn)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请在2026年11月16日18: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号码:010-62708087
电子信箱:IR@zeho.com.cn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2026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汇恒投资”)与北京金河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河科技”)签署了《增资协议》。本次增资扩股后,汇恒投资注册资本由13,716.45万元增加至21,351.63万元,金河科技持有汇恒投资43.7982%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汇恒投资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5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以邮件及短信等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熠君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回避1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付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4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考虑到公司审计需求的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末,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5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2026年9月30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行政处罚3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雪,200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3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新三板公司7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曲利荣,202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12月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绍保,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拟2026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会计师曲利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绍保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冯雪2023年11月8日因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2024年5月13日因深圳市爱迪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
预计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5年持平,如2026年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的要求,拟续聘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其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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