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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8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10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注:上述股东中,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智創投資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股份种类”中,“A股”指人民币普通股,“H股”指境外上市外资股,下同。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6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旺电子”)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7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8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75.0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本次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5.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28.1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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