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公司科创大楼2楼B2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

  邮政编码:410600

  联系电话:0731-87877770

  邮箱:zqb@sokan.com.cn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7证券简称:松井股份公告编号:2026-041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1,286,216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56,431,080股变更为187,717,296股,注册资本由156,431,080.00元变更为187,717,29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进展暨收到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由于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星帝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帝公司”)涉嫌虚假仲裁裁决一案(《立案决定书》编号:长公(经)立字[2026]0853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本次执行事项系与星帝公司合同纠纷所致。此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持有的公司568,657股股票以清偿债务,相关股份于2026年6月进行首次司法拍卖并流拍。

  ● 本次裁定系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事项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通知书》((2025)粤03执保427号),因与星帝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该法院冻结了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直接持有的本公司约0.36%的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控股股东少数股权解冻暨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本次司法冻结涉及案件的进展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与星帝公司签订了相关服务合同,约定如星帝公司在2013年3月底之前使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成为X客户和Y客户的合格供应商或被列入X客户和Y客户配套供应商名单的条件下,其有权以人民币600万元的价格购买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持有的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2%的股权,以及无偿获得凌云剑先生持有的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2%的股权,共计4%股权。鉴于星帝公司未能达成服务合同中相关约定义务,双方未开展任何支付购买股权款项或签署任何形式的股权转让文件等行为。

  2021年9月,星帝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该服务合同争议提起仲裁。2023年6月,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出具了《裁决书》,星帝公司所有仲裁请求均被仲裁庭驳回。

  2023年8月,星帝公司就该服务合同争议再次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24年12月,仲裁庭作出本案裁决并出具了《裁决书》,主要裁决如下:(1)对于凌云剑先生,裁决其应向星帝公司支付赔偿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2年3月1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起为止的逾期利息;(2)对于公司,仲裁庭驳回了星帝公司针对本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并支持了公司的如下仲裁反请求,裁决星帝公司应向公司支付部分律师费、反请求仲裁费。

  2025年6月,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该法院受理并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撤销仲裁委作出的裁决书的申请。

  2026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凌云剑持有的证券简称“松井股份”股票(证券代码:688157,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568,657股以清偿债务。

  2026年6月,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68,657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第一次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由于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星帝公司涉嫌虚假仲裁裁决一案(《立案决定书》编号:长公(经)立字[2026]0853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云剑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48.58%的股份。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裁定系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事项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7证券简称:松井股份公告编号:2026-038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科创大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6年10月2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需要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签署办理担保业务的具体文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能够有效监督资金流向及使用进度,确保资金按期收回,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56,431,080股变更为187,717,296股,注册资本由156,431,080.00元变更为187,717,296.00元。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6年1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继续发挥在材料研发、工艺开发、应用验证、质量控制及规模化交付等方面形成的综合能力,围绕客户需求及产业发展趋势,稳步推动相关能力向乘用车、新能源电池及其他先进应用场景拓展,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增长动能逐步形成。

  2026年1-9月,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56,117.42万元,同比增长1.40%。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924.04万元,同比增长11.35%,环比增长10.77%,创单季度历史新高。

  业务结构方面,高端消费电子业务领域受消费电子终端市场需求承压及下游客户需求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2026年1-9月共实现营业收入29,780.37万元;同时,公司积极推进AI终端相关涂层材料的研发,部分项目已进入量产准备阶段,相关产品主要面向智能穿戴等应用场景,重点满足AI终端产品对高硬度、耐刮耐磨及外观质感等方面的性能需求,持续拓展消费电子领域业务新的增长空间。乘用车业务领域延续增长态势,2026年1-9月共实现营业收入23,627.79万元,同比增长59.05%,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进一步提升至42.10%,单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041.18万元,同比增长97.94%,环比增长16.36%,成为公司核心增量业务之一。新能源电池领域等战略新兴领域,产业化进程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公司电芯绝缘UV喷墨打印业务的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随着设备端陆续验收及下游市场推广持续推进,材料端应用逐步爬坡放量,2026年1-9月共实现营业收入2,625.1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进一步提升至4.68%,单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58.77万元。

  2026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7.57万元,同比下降76.64%,主要原因系受产品及业务结构调整导致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3.88个百分点所致。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92万元,环比改善明显。随着公司收入规模逐季提升,叠加期间费用率逐季下降,公司经营表现边际改善,盈利能力呈逐季修复态势。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开阔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开阔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开阔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担保类型。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范围等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相关第三方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公司出具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本次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不同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本担保额度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若有富余,可以将额度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单体口径,其中2025年度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有关第三方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履约能力能够及时、有效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主要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均具备有效控制力,能够对相关财务风险实施有效管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需要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签署办理担保业务的具体文件。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有息借款的方式向控股子公司湖南松井电子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井油墨科技”)、广西贝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贝驰”)各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迪”)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将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本次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松井油墨科技、广西贝驰、湖南三迪分别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3,000.00万元、10,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将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公司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核心目的系为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持正常运营。本次借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推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次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单体口径。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各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存在影响正常运营的资信风险。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上述各主体均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四)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上述各主体少数股东未就本次借款事项同比例提供借款。鉴于本次借款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力,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借款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对象:松井油墨科技、湖南三迪、广西贝驰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

  资助金额:向松井油墨科技、广西贝驰分别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借款,向湖南三迪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资助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资金用途: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及日常生产经营等合法活动。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其正常经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业务、财务及资金管理等实施有效的控制。在提供借款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上述主体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切实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能够有效监督资金流向及使用进度,确保资金按期收回,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为16,48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0%;前述资助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