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等内容。同时更新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如涉及)。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 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 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格林高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55%+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3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0%调整为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0%调整为55%,港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30%调整为35%;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20%调整为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类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实际投资运作更加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格林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75%调整为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70%调整为75%,港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调整为15%;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25%调整为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类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实际投资运作更加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格林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70%调整为85%,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30%调整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类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实际投资运作更加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格林伯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0%调整为85%,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50%调整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类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实际投资运作更加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格林稳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0%调整为90%,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50%调整为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类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实际投资运作更加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格林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9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90%调整为95%,现金类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10%调整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类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实际投资运作相匹配。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债券部分的基准指数由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
在债券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以及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调整后的基准要素能更加贴合基金实际投资操作,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现金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更能准确反映现金类资产的无风险收益水平,适合作为基金现金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格林泓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80%+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5%调整为80%,将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调整为5%。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股票部分的指数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以及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较沪深300指数成分股数目更多,行业分布更加均衡,调整后的基准要素能更加贴合基金实际投资操作,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在现金资产基准选取方面,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基金现金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八、格林鑫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65%+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3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0%调整为65%,将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0%调整为30%,将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调整为5%。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股票部分的指数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以及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较沪深300指数成分股数目更多,行业分布更加均衡,调整后的基准要素能更加贴合基金实际投资操作,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在现金资产基准选取方面,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基金现金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九、格林聚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80%+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5%调整为80%,将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调整为5%。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股票部分的指数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以及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较沪深300指数成分股数目更多,行业分布更加均衡,调整后的基准要素能更加贴合基金实际投资操作,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在现金资产基准选取方面,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基金现金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格林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75%调整为85%,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25%调整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类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实际投资运作更加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一、格林聚合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5%调整为80%,将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调整为5%。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股票部分的指数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以及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较沪深300指数成分股数目更多,行业分布更加均衡,调整后的基准要素能更加贴合基金实际投资操作,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在现金资产基准选取方面,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基金现金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二、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65%+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财富(总值)指数*6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财富(总值)指数。
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以及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等,调整后的基准要素能更加贴合基金实际投资操作,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在现金资产基准选取方面,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基金现金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三、格林聚利增强一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5%调整为80%,将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调整为5%。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股票部分的指数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以及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较沪深300指数成分股数目更多,行业分布更加均衡,调整后的基准要素能更加贴合基金实际投资操作,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在现金资产基准选取方面,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基金现金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四、格林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高新技术企业指数收益率*70%+恒生科技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75%+恒生科技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5%调整为8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70%调整为75%,港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15%调整为5%;将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调整为5%。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A股股票部分的指数由中证高新技术企业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规范港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表述。
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以及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科技成长主题相关股票。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与本基金投资主题更为贴合,对科技成长主题的覆盖范围更为全面。调整后的基准要素能更加贴合基金实际投资操作,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在现金资产基准选取方面,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基金现金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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