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网址:www.ubssdic.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国投瑞银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10%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A股与港股通范围内的优质公司,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和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0%,其中A股与港股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70%与2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10%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医疗保健行业的相关证券,通过对医疗保健产业及其相关行业进行研究、精选,以及对医疗保健及其相关行业的股票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深入挖掘医疗保健产业及其相关行业股票的投资价值,分享医疗保健产业发展所带来的长期投资机会,从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的超额收益。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医药卫生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医药卫生行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55%+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5%+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10%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创新医疗主题的相关证券,通过对创新医疗主题及相关行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深入挖掘创新医疗主题及其相关行业股票的投资价值,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医药卫生指数作为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将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调整为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人民币)。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医药卫生行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人民币)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业务涉及创新药研发以及为制药企业提供药物研究、开发和生产等服务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创新药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0%,其中A股及港股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55%和3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60%+恒生工业行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80%+国证港股通新能源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10%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新能源主题相关行业证券,通过对新能源主题相关行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深入挖掘新能源主题相关行业股票的投资价值,分享新能源主题所带来的投资机会,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新能源指数调整为国证新能源指数、将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恒生工业行业指数调整为国证港股通新能源指数(人民币)。国证新能源指数反映沪深北交易所中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 A 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国证港股通新能源指数(人民币)反映港股通范围内新能源领域相关上市公司的运行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0%,其中A股与港股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0%与1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国投瑞银进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相对成长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10%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采用“自下而上”选股策略,辅以“自上而下”的行业分析进行组合优化,积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风格轮换中蕴含的投资机会,从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将股票部分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相对成长指数。中证800相对成长指数综合考察中证800指数样本的价值和成长特征,选取成长风格较为突出的证券为样本,并采用经综合成长概率调整后的自由流通市值加权,以反映中证800指数中具有成长风格特征证券的整体表现,为市场提供更具多元化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标的,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9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国投瑞银盛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15%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A股与港股通范围内的优质公司,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和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其中A股与港股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60%与2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国投瑞银产业转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15%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基本面评价、估值水平分析等方式精选在产业结构转型中具备竞争力的公司,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和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其中A股及港股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60%和2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八、国投瑞银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15%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A股与港股通范围内的优质公司,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和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其中A股与港股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65%与2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九、国投瑞银弘信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20%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A股与港股通范围内的优质公司,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和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80%,将其中A股要素权重从75%调低至60%,港股要素权重从5%提高至2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2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国投瑞银招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20%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优势行业,精选个股,从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8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低至2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一、国投瑞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30%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优质公司,从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至7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低至3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二、国投瑞银瑞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5%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30%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优质公司,从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 (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5%提高至7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5%调低至3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三、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5%×同业存款利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景气行业先锋股票,以行业和个股相对投资价值评估为核心,遵循合理价值或相对低估值原则建构股票组合,从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
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低至7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25%,现金类资产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在5%不变,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四、国投瑞银和悦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收益率×13%+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后)×2%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收益率×1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和信用债投资策略;对于可转换债券,本基金主要通过量化多因子模型对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并基于此进行可转换债券组合构建。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在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可转换债券基准要素,并选取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以及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利率债及信用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主要通过量化风险模型精细化控制投资风险,力争降低组合波动,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在中证800指数二级行业内选取低波动特征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在保持行业中性的同时,行业内证券采用波动率倒数加权,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各类资产的比例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3%调低至10%,保留A股股票部分基准要素、删除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增加可转换债券基准要素并将其权重设置为5%,利率债及信用债资产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在85%不变,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五、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5%+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5%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信用债及可转债,对于信用债,本基金将根据信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期限、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信用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和债权突出、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对于可转债,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并且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成长前景好、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的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债投资组合。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值)指数,将可转债资产的基准指数从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调整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删除中债国债总指数。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信用债,是一个反映境内信用类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信用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仓位中枢,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可转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5%调低至15%,信用债资产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5%提高至85%并删除利率债基准要素,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六、国投瑞银顺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和信用债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待偿期为1-5年(包含1年)的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等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七、国投瑞银顺成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和信用债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将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待偿期为1-5年(包含1年)的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等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八、国投瑞银兴润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原因及差异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通过对被动型基金和主动型基金使用不同的筛选方法,选择优质固定收益类基金,同时本基金将根据需要适度进行债券投资,在追求债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流动性和安全性。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通过对被动型基金和主动型基金使用不同的筛选方法,选择优质权益类基金,同时,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自下而上”选股策略,辅以行业分析进行组合优化,选取中长期持续增长、未来阶段性高速增长或业绩质量优秀的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作为权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将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5%,并将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现金类资产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在5%不变,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二)相关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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