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此外,本次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名称进行规范表述。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同时,基金管理人将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ising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 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000-5588
网址:www.risingamc.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惠升惠泽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坚持“成长与价值并重”的选股理念,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及国家政策导向,精选成长空间较大的行业,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严选具有价值的股票构建组合。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从中证5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从70%调低至65%,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由10%调升至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基金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惠升惠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业绩比较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从70%调低至60%,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由15%调升至2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基金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惠升优势企业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5%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业绩比较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从55%调升至7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由35%调低至2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基金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惠升和荣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久期策略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业绩比较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指数代码CBA00223)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从90%调升至95%,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由10%调低至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基金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惠升和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久期策略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指数代码CBA00223)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从100%调低至95%,同时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基金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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