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磊先生
6、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5人,代表股份数1,416,83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84,961,198股的71.3787%;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67,533,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84,961,198股的38.66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49,305,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84,961,198股的32.711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运通冷链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1,415,291,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7%;
反对的股份数1,44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
弃权的股份数10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139,140,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5%;
反对的股份数1,4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1%;
弃权的股份数1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啸中、吴昊;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8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5: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农产品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1名;独立董事冯娟女士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赵新炎先生、黄彬瑛女士和董事董燕生先生、李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磊先生主持,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82)。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41,000万元展期至2028年12月31日,按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借款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同意,尚需提交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84)。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董事会印章);
2.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8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张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斌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郁波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本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盈利质量稳步提升,整体经营稳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2、本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市场配套业务处于前期培育与探索阶段,为提升经营质效,缩减了部分品类的业务,以及市场行情波动,缩减了冻品业务规模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主要系:(1)旗下部分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2)公司加强成本管控,财务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下属果菜公司名下一宗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有偿收回确认收益。
4、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部分下属企业预收租金和商品购销业务净现金流入同比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总股本1,984,961,198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696,964,131股计算。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注:1、年初至报告期末,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下属果菜公司名下一宗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有偿收回确认收益所致;
2、 年初至报告期末,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公司、部分下属企业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以及往期获得的补助在报告期内递延确认的收益所致;
3、 年初至报告期末,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主要系公司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到期赎回取得的投资收益所致;
4、 年初至报告期末,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主要系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借款收取的资金占用成本所致;
5、 年初至报告期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主要系参股公司天津投资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天津的房产,抵偿公司部分历史借款本金,公司对应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6、 年初至报告期末,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主要系公司收到龙辉花园物业拆迁临时安置费及下属果菜公司收到菜地征收补偿款所致。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说明
1、货币资金比上年度期末增长50.28%,主要系公司到期赎回结构性存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度期末下降100.00%,主要系公司到期赎回结构性存款所致;
3、预付款项比上年度期末下降36.30%,主要系部分下属企业采购商品入库所致;
4、应收股利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681万元,主要系联营企业合肥周谷堆决策同意发放2025年分红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期末增长195.71%,主要系下属南沙海吉星预付工程款所致;
6、应付票据比上年度期末增长33.33%,主要系下属深农厨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所致;
7、应付股利比上年度期末下降98.90%,主要系部分下属企业向少数股东支付分红款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期末下降42.90%,主要系部分下属企业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期末增长7,053.17%,主要系公司发行202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10、应付债券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0,395万元,主要系公司发行2026年第一期中期票据所致;
年初至报告期末合并利润表主要变动说明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持有结构性存款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12、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57.78%,主要系公司对参股企业借款计提坏账准备同比减少所致;
13、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100.00%、营业利润同比增长49.20%、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8.03%、净利润同比增长57.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0.89%、综合收益总额同比增长57.04%,主要系下属果菜公司名下一宗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有偿收回确认收益;
年初至报告期末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说明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52.79%,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完成小贷公司股权转让,本期无贷款回收额所致;
15、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赎回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所致;
1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下降79.65%,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联营企业合肥周谷堆公司的分红款而本期无此因素所致;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61.34%,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支付上海惠南项目土地款以及成都新津项目土地款,而本期无此因素所致;
18、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26,545.45%,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1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87.0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而本期无此因素所致;
20、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91.30%,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四川海吉星少数股东出资而本期无此因素所致;
2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48.44%,主要系公司银行贷款同比减少所致;
22、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发行2026年第一期中期票据所致;
2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向控股股东借入款项而本期无此因素所致;
2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63.92%、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同比增长369.96%,主要系部分下属企业实施分红所致;
2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2,475.10%,主要系公司偿还控股股东借款所致。
二、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报告期后,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计划投向长沙海吉星二期继续建设项目的50,832.88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深圳海吉星一体化农产品食品出口前置服务平台”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6.10%。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87,997,067股,发行价格为6.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64,139,996.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6,531,206.0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47,608,790.88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9月30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存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2个,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共6个,开户银行分别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后海支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水贝支行。
(2) 项目使用及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94,760.88万元,原计划投向光明海吉星二期项目85,500.00万元、长沙海吉星二期继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长沙二期项目”)50,832.88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贷款58,428.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部分已使用完毕;光明海吉星二期因项目用地购置前置审批程序尚在推进、长沙二期项目因供电接入问题未解决,上述两项目对应募集资金暂未投入。报告期后,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85,500.00万元用于光明海吉星二期项目建设,同时将原计划投向长沙二期项目的50,832.88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的方式变更投向至“深圳海吉星一体化农产品食品出口前置服务平台”项目。长沙二期项目待具备建设条件后,将采取自筹资金方式实施后续建设。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 现金管理情况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13.7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已于2026年9月18日届满。2026年9月14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4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2026年9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收购运通冷链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推动公司旗下重点项目深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业态升级,巩固其核心竞争优势,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关联方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运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运通致远冷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冷链”)100%股权。公司已竞得上述股权,并于2026年9月1日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15,524.62万元。报告期后,公司已足额支付全部交易款项,并办理完成运通冷链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9月3日、10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清算进展的事项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出资设立的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存续期已届满。经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不再延期,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已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内,根据清算组决议,对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投资的深圳市运通致远冷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减资,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按基金合伙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同比例分配减资款,公司收到分配款8,232.94万元。报告期后,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所持运通冷链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完成转让,转让款在扣除印花税及相关费用后,由清算组按照基金合伙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同比例向基金合伙人进行分配,公司收到分配款6,379.03万元。(相关历史情况及清算进展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6日、11月29日、2017年5月8日、9月22日、12月9日、12月19日、2018年1月6日、1月17日、2023年11月30日、12月16日、2024年3月16日、2025年7月24日、2026年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剩余清算工作尚在推进中。
3、关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用途变更的事项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中的相关说明。
4、2026-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
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于2026年至2027年内分两期滚动设立,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设立并实施每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上述授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参与人为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总部中层正职及副职等,人数不超过30人;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存续期36个月,锁定期24个月。
报告期,公司已开立该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931,400股,完成本计划全部股票购买。(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日、9月23日、9月28日、9月29日、10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5、关于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经理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分别为张磊先生、张国元先生、夏斌先生、黄晓东先生、董燕生先生、李强先生(一名董事、总裁候选人尚未确定,待确定候选人人选后,另行组织相关补选程序),独立董事分别为赵新炎先生、郑水园先生、孔祥云先生、冯娟女士、黄彬瑛女士,职工董事为王慧敏女士;聘任薛彤先生、孟晓贤先生、郭大群先生、尹世军先生、钟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夏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江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9月15日、10月9日、10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波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83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名,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1名。
业务收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268,431.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38.4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63.18万元。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156.48万元;2025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7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296.16万元;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8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5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6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虹女士,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虹女士从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寿华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寿华先生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专职从事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1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盖大江先生,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含税)为18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含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费用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其他审计(重大事项检查情况等)费用5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担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服务机构情况说明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8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24日(星期二)
7.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
2.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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