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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90                                                   证券简称:昂瑞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钱永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馨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馨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钱永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馨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馨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钱永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馨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馨瑜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0          证券简称:昂瑞微        公告编号:2026-037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反映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子公司对期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减值、可变现净值及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宜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1. 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经测试,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共发生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0.23万元。

  2. 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对存货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360.1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026年第三季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各类减值损失合计1,380.34万元,将导致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共计减少1,380.34万元。上述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相关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90          证券简称:昂瑞微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2026年5月至2026年8月期间,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昂瑞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昂瑞微”)及深圳昂瑞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含自筹资金,下同)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现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459.48万元。上述置换事项符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

  ● 公司、深圳昂瑞微及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自2026年9月起,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0月1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2348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0月22日。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8.29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677.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45.2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32.27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5)第0200032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深圳昂瑞微及其成都分公司为“5G射频前端芯片及模组研发和产业化升级项目”与“射频SoC研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新增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深圳昂瑞微及其成都分公司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0日和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基于目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使用募集资金10,580万元人民币对深圳昂瑞微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三、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深圳昂瑞微及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筹资金、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或深圳昂瑞微或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的支付应通过公司或深圳昂瑞微或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因此,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2、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使用外币进行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由于海关及税务的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或税务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3、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效率,部分项目涉及的材料、流片、封测等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多个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筹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深圳昂瑞微及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筹资金、外汇预先支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定期(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 前次置换的情况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1月至2026年4月期间、深圳昂瑞微及其成都分公司在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期间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3,437.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以上置换金额为公司、深圳昂瑞微及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合计置换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的《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三)本次置换的情况

  公司、深圳昂瑞微及其成都分公司在2026年5月至2026年8月期间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3,459.48万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后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自有资金、外汇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资金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支付所需款项,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人。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交易时间、金额、所属募投项目名称、是否已经置换等信息,并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证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财务部根据上述台账汇总拟置换金额,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深圳昂瑞微及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深圳昂瑞微及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在2026年5月至2026年8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现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459.48万元。上述置换事项符合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

  (2)公司、深圳昂瑞微及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自2026年9月起,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深圳昂瑞微及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5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公司、深圳昂瑞微及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深圳昂瑞微及深圳昂瑞微成都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90          证券简称:昂瑞微          公告编号:2026-040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3号楼5层5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20日

  至2026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依其表决权不同,分为A类股(特别表决权股份)和B类股(普通表决权股份)。持有A类股份及B类股份股东对公司股东会的议案进行表决时,每一A类股份可投十票,每一B类股份可投一票。但当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本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更换。

  股东会对上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除外。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2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3号楼5层507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11月17日16: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2/3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3号楼5层

  联系电话:86-10-83057683

  电子邮件:ir@onmicro.com.cn

  联系人:谭影子

  特此公告。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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