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截至2026年9月30日,“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1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升尧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升尧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升尧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5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以202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761,695.00元(未经审计),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045,351.44元,主要系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二) 资产减值损失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807,046.44元,主要系前期计提的跌价存货本期对外销售,叠加产品价格回升,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所致。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761,695.00元,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增加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14,761,695.00元。本次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5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鸿高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的规定,现将202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热拌用沥青再生剂为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的产品,生产量中包含内部销售给长鸿高科的8262.36吨及自用14146.264吨,销售量中不包含内部销售给长鸿高科的8262.36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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