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6-04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临2026-048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任培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洪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培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洪涛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培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洪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培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洪涛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6-048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公司经营风险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风险,依法保障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责任险”)。
一、责任险采购方案
(一)投保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采购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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