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近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针对公司2026年10月15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基于对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判断,结合自身资金安排,电子信息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进入减持实施窗口期,电子信息未减持公司股份。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子信息共持有公司股份8,258,2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4581%;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电子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工业”)持有公司股份4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15%。公司原董事李凌为电子信息董事长,同时为电子工业董事长,故李凌、电子信息、电子工业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04,2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4996%。

  其中,公司原董事李凌通过电子信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2650%;通过电子工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0415%;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3064%。

  2026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电子信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4,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436%。其一致行动人电子工业、李凌不参与本次减持。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减持主体中,公司原董事李凌为电子信息董事长,同时为电子工业董事长,故李凌、电子信息、电子工业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04,2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4996%。其中,公司原董事李凌通过电子信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2650%;通过电子工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0415%;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3064%。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进入减持实施窗口期,电子信息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进入减持实施窗口期,电子信息未减持公司股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对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判断,结合自身资金安排,电子信息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