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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6-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8月19日-2027年8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10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2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0%,购买的最高价为11.30元/股、最低价为10.6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44,315,509.99元。截至2026年10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4,449,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74%,购买的最高价为11.58元/股、最低价为9.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3,735,881.88元。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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