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2.96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2)。
二、 回购股份比例变动累计达到1%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3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2.1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8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5,464.2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9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6年9月1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二)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3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回购的最高价格12.14元/股,最低价格为9.81元/股,回购均价为10.7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99,995,464.2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11,685,900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而回购14,593,116股。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9,331,5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用于后续出售,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出售处置的部分,将依法履行注销程序。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82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傲化学”)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致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76,555,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等方式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股份数量为30,000,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6.99%,占公司总股本的4.25%。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司法拍卖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在本次将被司法拍卖前,光曜致新持有公司股份176,555,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等方式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光曜致新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116,9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2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6.56%;累计被冻结60,4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2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56%。本次拟司法拍卖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光曜致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 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光曜致新通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分别于2026年12月2日10:00至2026年12月3日10:00(自动延时除外)、2026年12月10日10:00至2026年12月11日10:00(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平台拍卖光曜致新名下持有的合计3,000万股百傲化学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主要内容如下:
三、 其他说明事项
1、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本次拍卖的具体内容、流程与要求,以法院最终公告为准。若本次拍卖事项竞拍成功且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手续,光曜致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降至146,555,959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光曜致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