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能源”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45,909,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29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02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9万股,于2023年11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14,81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60,900,000股。

  二、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7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60,900,000股增加至488,6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88,600,000股,其中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73,609,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987%,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14,990,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013%。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有: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寰宇”)、北京百通衡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衡宇”)、张春龙、张春泉、饶俊铭、席宇、饶清泉、张春娇、江德林、江丽红、饶萍燕共计11名股东。

  (一)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百通寰宇新增了减持相关承诺。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45,909,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29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1:张春龙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注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中,江丽红女士、饶俊铭先生均已离任,且原定任期已届满六个月以上。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备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6、鉴于上述股东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限售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后,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百通能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百通能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