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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批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于2026年11月1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2025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5,051,000股已于2025年10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65%。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60%。

  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于2026年11月1日届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4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602.0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锁定期满后所持股票全部解锁且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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