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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姜明武先生、张树龙先生、陈科新先生、郑树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江乾坤先生、杨鲁先生、蔡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江乾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同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姜明武

  姜明武,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学学士学位,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曾获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等荣誉。曾任职于邮电部杭州通信设备厂研究一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光格设备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姜明武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3,492,554股,通过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45,066股。姜明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树龙

  张树龙,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光学工程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至2020年11月,历任光格设备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张树龙通过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60,702股,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科新

  陈科新,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光学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曾任职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至2020年11月,历任光格设备研发副总监、研发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负责人。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负责人;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

  陈科新通过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17,356股,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郑树生

  郑树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通信与电子专业博士学位。1993年至2003年,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历任研发项目经理、中试部总监、生产部总监、技术支持部总监、交换事业部总裁、国内营销管理办公室主任、公司常务副总裁;2003年至2012年,任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裁;2012年至今,历任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迪普科技董事长;2014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光格设备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杭州宏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树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476,623股,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其他说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尚未解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持股情况不包含相关候选人通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附件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江乾坤

  江乾坤,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职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至今,任职于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现兼任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乾坤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杨鲁

  杨鲁,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兼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鲁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蔡志坚

  蔡志坚,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学博士。曾在英国Warwick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08年5月至今任职于苏州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历任讲师、副研究员。2017年5月至今任苏州贝克诺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苏州朝光光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苏州厚佰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蔡志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迎前路18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20日

  至2026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2、议案3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自然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迎前路18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迎前路18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investor@agioe.com

  联系电话:0512-62950156

  联系人:孔烽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中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事项,公司拟对《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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