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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2026-1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先导汇芯(上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汇芯”)和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26,23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8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先导汇芯和朱世会先生合计质押11,400万股股份,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39%,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

  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先导汇芯出具的知会函,截至函件出具日,先导汇芯持有公司225,868,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82%,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先后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及新增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上述解除质押股份已用于后续质押。

  二、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先导汇芯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5,955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质押登记日期为2026年11月2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先导汇芯和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本次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先导汇芯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0%。

  1、先导汇芯未来半年和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2、先导汇芯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

  3、先导汇芯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独立性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质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2026-118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朱世会、副董事长兼副总裁余舒婷、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叶蒙蒙、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伟芳(以下合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增强投资者信心,自2026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77)。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34,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64%,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619.2999万元,均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部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34,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64%,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619.2999万元,均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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