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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ST联光         公告编号:2026-09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融租赁”)签署《和解协议》,公司在年度预计的范围内,为联创致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1,982.02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子公司对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500万元。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2026-036)。

  (三) 担保进展基本情况

  1、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公司发生如下担保:

  

  2、本次新增担保逾期

  无

  二、 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1,982.02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年11月4日-2027年10月16日

  保证范围:保证金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留购价款、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甲方(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以甲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甲方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执行费、代理费、手续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公告费、审计费、运输费、保管费、拍卖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以及法院判决认定乙方(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向甲方所承担的任何费用。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各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与债务展期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经营状况良好,针对联创致光,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等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认为: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考虑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由公司统一核定、统一使用,子公司如果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通过网银系统,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控制,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23,896.05万元。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5,7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6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0,5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25%;对控股股东控制下的联创超导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2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41%。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及联创超导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23,896.05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ST联光           编号:2026-09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下达的《保全案件财产查询、控制及结案告知书》【(2026)赣0103执保1700号】,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向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所持参股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11,820万股股权;冻结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电子”)25.0058%股权。

  此前,因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10%股权被冻结;因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票据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7.2%股权、所衍生的股权的股息、红利等收益被冻结;因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20.00%股权被冻结;因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6,000万股股权被冻结;因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19,223.6646万股股权被冻结;因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10,600万股股权被冻结;因与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990.1666万股、1,000.1666万股股权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2日、2026年9月23日、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2026-055、2026-067、2026-078、2026-080、2026-081、2026-086、2026-087)。

  此前,因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支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所持华联电子16.66%股权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一、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情况

  

  二、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原因

  本次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系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26)赣0103民初10743号民事裁定书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已就该诉讼涉及情况进行相应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暂未受到上述股权冻结事项的影响,目前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但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上述股权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重要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重要参股公司,若上述控股、参股公司股权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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