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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上海上实生物医药产业 私募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6-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设立上海上实生物医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基金”),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上海上实生物医药产业私募基金暨关联/连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3)以及于2026年7月25日披露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上海上实生物医药产业私募基金暨关联/连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6)。

  二、进展情况

  (一)交易各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基金各合伙人的认缴及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上海上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标的基金已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上海上实生物医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上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GJ728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85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上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国际”)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医药”)控股股东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增持本公司800,000股H股,本次增持后,上实国际持有公司375,238,000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19%。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上实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由其全资子公司上实国际,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H股股份,增持股份总量1,100万股至2,200万股,不超过公司有投票权股份数的1%,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结合资本市场行情择机开展股票增持,资金来源为上实国际自有资金。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三、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四、 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说明

  1、由于公司同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控股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须遵守两地市场之规则要求。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证监会《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实集团及上实国际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完成增持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海医药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6-086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曲前列尼尔二乙醇胺吸入粉雾剂

  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上海上药睿尔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睿尔”)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曲前列尼尔二乙醇胺吸入粉雾剂(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项目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曲前列尼尔二乙醇胺吸入粉雾剂

  剂型:吸入粉雾剂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601023

  通知书编号:2026LP03339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0日受理的曲前列尼尔二乙醇胺吸入粉雾剂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临床试验。

  二、该项目研发及注册情况

  曲前列尼尔二乙醇胺吸入粉雾剂为2.2类改良型创新药,活性成分是曲前列尼尔二乙醇胺,为人工合成前列环素类衍生物,拟用于治疗肺动脉高压(PAH,WHO第1组),以减轻运动引起的相关症状,其作用机制主要通过直接舒张肺和全身动脉血管床并抑制血小板聚集来发挥作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约2,141万元人民币。

  三、同类药物市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曲前列尼尔二乙醇胺吸入粉雾剂尚未在全球任何国家或地区获得上市许可。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报的曲前列尼尔二乙醇胺吸入粉雾剂需完成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后方可上市。新药研发周期长、投入大,疾病相关诊疗进展、试验结果以及审批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发生项目研发进度或者临床试验结果不如预期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本次曲前列尼尔二乙醇胺吸入粉雾剂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对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该项目,并及时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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