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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1月5日在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1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俊雄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顺利进行,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和本次发行相关预案,在本次注册批复有效期内,提请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等程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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