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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变更的公司中文全称:恒力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拟变更的公司证券简称:恒力重工

  ●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 本次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的情况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恒力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松发股份”变更为“恒力重工”;证券代码“603268”保持不变;经营范围删除“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相关表述,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的理由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从传统陶瓷制造企业到船舶及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企业的战略转型,为使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契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方向,准确地体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战略定位,全面地反映产业布局与业务实质,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是基于公司业务实际发展和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来源于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为保证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的事项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过程中,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规定,对申报企业名称进行调整。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鉴于公司本次变更名称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亦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有关的事项,同时办理公司工商文件、相关规章制度、证照、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变更或登记备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企业投资方名称变更登记、房地产权利人名称变更、知识产权权利人变更登记等在内的全部相关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手续等。

  待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其申请变更证券简称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0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1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6年11月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从传统陶瓷制造企业到船舶及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企业的战略转型,为使公司名称更加契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主营业务结构,更准确地体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战略定位,同意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他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待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其申请变更证券简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102)。

  三、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将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3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7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陈建华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9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12.89%股份的股东陈建华,在2026年11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从传统陶瓷制造企业到船舶及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企业的战略转型,为使公司名称更加契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主营业务结构,更准确地体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战略定位,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他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待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其申请变更证券简称相关事宜。

  收到上述提案后,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0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1)。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10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光海路97号恒力重工产业园本馆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7日

  至2026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至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4项至第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1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5、6

  议案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陈建华、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议案4-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2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以下风险: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任一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60元/股进行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192.31万股至384.6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至0.38%,具体如下:

  

  注:上述拟回购股份数量系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所得,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60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027.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0.66亿元,流动资产为499.43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亿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0.97%、4.34%、2.00%。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经询问,截至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并获得回复:

  截至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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