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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股票代码:002842股票简称:翔鹭钨业公告编号:2026-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机构开展授信及融资业务,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期限一年,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算,同意公司通过保证方式提供融资担保或以公司自有资产、投资财产为该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债权本金最高余额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农业银行债权本金最高余额在人民币13,500万元以内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金额:万元)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乙方):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

  债务人: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

  1、 保证担保范围

  根据第1.1条、第1.2条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 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①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②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③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④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⑤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县支行

  债务人: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

  1、 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3、保证期间

  ①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②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③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④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⑤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96,457.7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9.91%,实际担保金额为46,749.46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8.73%,均系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51000007-2026年大余(保)字00018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36100520260002722】。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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