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9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以上股份的股东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通东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五矿金通”)送达的《关于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函》,五矿金通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公司董事会收到上述函件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函件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6年8月18日届满,且公告所述202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也已完成,然截至本函发出之日,公司尚未召开股东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亦未发出相关股东会通知。
截至本函发出日,五矿金通持有公司股份357,660,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6%。作为单独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三项、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版)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以股东身份正式要求公司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予以召集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上述意见公司董事会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至五矿金通。
三、 后续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后五日内发出《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6-04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1月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6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代行)刘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拟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将以股东会通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同意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推进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通东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名朱彤先生、林跃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1%以上股东山高(烟台)辰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名魏述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1%以上股东侯胜瀚先生提名洪善建先生、唐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经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完成相关资格审查。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审议《股东提名朱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2.2审议《股东提名林跃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2.3审议《股东提名魏述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2.4审议《股东提名洪善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2.5审议《股东提名唐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议案3.1与议案3.3,议案3.2未通过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推进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通东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名文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1%以上股东山高(烟台)辰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名李斌先生、何华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经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完成相关资格审查。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斌先生未通过此次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经提名委员会审议,过半数委员认为该候选人作为獐子岛案签字会计师,因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勤勉尽责,2023年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深交所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后续在其他审计项目中又被北交所、河南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相关处罚虽已逾三十六个月,不触发形式禁止条款,但反映其执业勤勉尽责存在重大瑕疵,与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存在冲突,不符合独董任职实质条件,其反对票过全体委员半数,该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未获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审议《股东提名文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3.2审议《股东提名李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5票,弃权票0票;审议不通过股东提名李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反对票理由如下:
①董事长(代行)刘洪涛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李斌曾因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勤勉尽责2023年3月13日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同时于2023年8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728号)。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项规定,担任独立董事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得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之一为监督责任,因审计失职被处罚的人员出任独立董事,与其监督职责存在根本性冲突。
②董事车志远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斌曾因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其当选不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且存在影响定期报告质量、损害股东利益的风险。
③董事吴俊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因一起定期报告虚假记载案审计失职,于2023年3月遭证监会行政处罚,2023年8月遭深交所通报批评。同时,因另一起公开发行项目审计失职,于2024年4月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于2024年4月收到北交所自律监管措施。1.本人认为该候选人不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良好个人品德的独董任职要求。2.公司已根据新公司法取消监事会,财务背景独董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重要职责是履行原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让因审计失职被行政处罚的会计师履行公司监督职责存在较大风险。
④董事王雨迟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经公开检索,李斌曾有因为财务虚假记载、审计失职等事由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同时收到交易所相关自律监管措施等情况。该人选职业操守、个人品行均有显著瑕疵,不符合关于独立董事需要具备“良好个人品德”的要求,未来是否能尽职履责未可知,对公司治理有重大不利影响。
⑤独立董事于江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该候选人李斌作为獐子岛案签字会计师,因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勤勉尽责2023年3月13日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2023年8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728号)。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因虚假披露信息被行政处罚已明定为严重违法失信,该行政处罚记录目前仍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的有效期限内,且属依法向社会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可径行查询核实;即便将来超过五年,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项,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是任职的持续条件,并不因诚信档案效力期限届满而恢复任职资格。更关键的是角色冲突,独立董事的职责之一就是监督,让因审计失职被处罚的会计师出任独董,与其监督职责存在根本冲突。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项,担任独立董事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该项要求无对于受处罚期限的限制。
3.3审议《股东提名何华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应为3名,本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名,后期将以临时提案方式补齐3名独立董事人选。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股东会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本届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朱彤先生个人简历
朱彤,男,1989年5月15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户籍北京。具有十二年股权投资及金融行业经验,熟悉基础设施类基金、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及非上市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2018年8月至今就职于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创新业务部投资经理。自2020年4月起受委派担任吴川穗合城投人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吴川穗中医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12月起受委派担任重庆九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3月起受委派担任新疆兵投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朱彤任职于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金通东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彤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林跃华先生个人简历
林跃华,男,1977年12月出生,政治面貌:群众,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香港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学硕士,具有逾二十年企业经营管理和产业投资经验。曾任福建省聚佰融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岸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晶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厦门三麟华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红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三明碳素时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晶耀瀚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董事,厦门舜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厦门竞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另担任厦门晶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晶辉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晶辉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目前,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目前,林跃华通过金通东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林跃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厦门中晶辉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57%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企业持有金通东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6.49%基金份额,本基金持有上市公司18.26%股份。林跃华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魏述娟女士个人简历
魏述娟,女,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硕士学历。历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审计法务部职员;山东高速环球融租赁有限公司风控总监,负责项目投前审核、风险项目化解、投后管理等工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资产管理部)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风险项目化解、资产盘活等工作。
截至目前,魏述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魏述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洪善建先生个人简历
洪善建,男,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香港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学硕士,政治面貌:群众。曾任广西恒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清大知好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北京中科宏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洪善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洪善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 唐伟先生个人简历
唐伟,男,出生于1987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本科学历,政治面貌:群众。最近5年以来一直担任云杉(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哈工科创科技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先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就职北京中科宏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唐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文钊先生个人简历
文钊,男,1986年10月出生,群众,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汉族,法律专业人士。个人工作经历:1、2019年5月至2022年11月任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2、2022年11月至2026年4月任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律所负责人;2026年4月至今任广东领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律所负责人。
社会兼职: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茂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监督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自2024年6月28日起担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文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文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何华梁先生个人简历
何华梁,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学士,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研究生。
何华梁先生最近5年以来一直担任农银国际投资管理(河北雄安)有限公司(原名: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该公司所管理的数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何华梁先生目前还担任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此之外,何华梁先生没有其他社会兼职。
截至目前,何华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华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6-04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公司股票于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6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并向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出现第一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6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截至2026年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87.26万元,同比上涨0.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93.11万元,同比增加35.55%。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净利润仍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存在股价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合理估值区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自2026年10月21日起,公司股价累计上涨82.95%,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大幅攀升,换手率和成交额急剧增加,远高于前期水平,短期涨幅严重偏离同期深证指数,非理性波动特征突出,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海洋板块和大健康板块,两大板块均处于亏损状态;其中海洋板块涵盖养殖、加工等业务,目前加工业务实现盈利,但板块内其他业务仍存在亏损,盈利尚不足以覆盖板块整体亏损,公司整体经营承压,存在业务盈利修复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请投资者审慎判断公司经营基本面。
5、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股东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6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同意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尚在有序推进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86,证券简称:东方海洋,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经核查,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出现第一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6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截至2026年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87.26万元,同比上涨0.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93.11万元,同比增加35.55%。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净利润仍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存在股价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合理估值区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 自2026年10月21日起,公司股价累计上涨82.95%,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大幅攀升,换手率和成交额急剧增加,远高于前期水平,短期涨幅严重偏离同期深证指数,非理性波动特征突出,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海洋板块和大健康板块,两大板块均处于亏损状态;其中海洋板块涵盖养殖、加工等业务,目前加工业务实现盈利,但板块内其他业务仍存在亏损,盈利尚不足以覆盖板块整体亏损,公司整体经营承压,存在业务盈利修复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请投资者审慎判断公司经营基本面。
5、 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股东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6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同意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尚在有序推进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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