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6年1至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94,658.42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7,479,407.67元。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高股东回报及时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22,154,1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约50,083,202.32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1.8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一)公司经营稳健,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截至2026年三季度末,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3.62亿元。合并报表层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2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7亿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50,083,202.32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1.87%,占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3.96%。本次分红金额未超过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能够覆盖本次分红支出。本次分红实施后,公司仍保有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具备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条件。
截至2026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95%,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债权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二) 过去 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十二个月是否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确定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安排。后续若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公司分红政策的延续性,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充分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回报的重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分红预案实施后,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将降至3.42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将降至9,739.70万元。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6-04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24日
至2026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2026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6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金科环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3日(9:00-18: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现场登记地点: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3日下午18: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金科环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内办理: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签到
1.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2.联系人:陈安娜
3.联系电话:010-64399965(分机号8003)
4.传真:010-64392202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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