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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6-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境内外开展直接融资工作,新增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含境外等值外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募REITs、永续类债券等,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本次直接融资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注册发行3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公开注册发行人民币30亿元中期票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202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及《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30亿元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849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即2026年11月3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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