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7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雪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激励对象胡海昕已获授的股份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525,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6.559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均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佳诚能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将拥有的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工业城73#的土地、厂房及相关设备租赁给大连派思透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谢冰先生、吕文哲先生、谢云凯先生、李伟女士、XIE JING女士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