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长缆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长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9号文)核准,2017年6月1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02.2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267.7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7日出具的天健验[2017]2-20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长缆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先行置换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借款,剩余部分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
截至2017年6月7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拟对以上已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965.9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2-387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65.92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7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65.92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安信证券认为长缆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安信证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安信证券同意此次置换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樊长江 吴中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