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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催告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12月30日签发的《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强催[2019]1000001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文件的内容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机关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通[2019]1000079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文件:

  限你(单位)于2020年1月8日前缴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肆仟捌佰叁拾伍万陆仟贰佰肆拾伍元壹角(¥48356245.10元)及其滞纳金。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和申辩的权利。”

  二、公司的欠税情况

  本公司欠税情况详见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13日、2019年8月21日、2019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6、临2019-087)、《关于公司收到<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7)、《关于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欠缴2017年度所得税48,317,456.17元(不含滞纳金)。

  三、本公司交纳欠税计划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提交了《交纳欠税计划》,公司正积极推进股东层面重组和其引进新的战略投资人,同时也将进行多渠道、多方式融资,包括:处置、剥离部分产业的股权、资产,追收公司外部欠款等,收回款项将优先用于交纳欠缴税款,确保在2020年6月底前缴清欠税。

  上述交纳欠税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纳税评级和信用评级将受到重大负面影响,如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公司资产存在拍卖可能,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2020年度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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