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1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方股份”)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与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于2019年4月3日签署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于2019年11月22日签署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清华控股拟向中核资本转让其持有的622,418,78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1%),每股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0.28元,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6,398,465,058.4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披露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009号)、2019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进展的公告》(临2019-059号)、2019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临2019-060号)、2019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临2019-064号)。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核资本发来的通知,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771号),主要内容为:“原则同意中核资本协议受让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同方股份62241.8780万股股份”。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