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止至本公告日,周锦明先生尚未实施减持,现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73),公司前财务总监周锦明先生(已于2019年11月9日任期届满离任)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500股(含27,500股)。

  截止至本公告日,周锦明先生尚未实施减持。

  近日,公司接到周锦明先生《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通知》,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周锦明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的公告》,截止至本公告日,周锦明先生已自主行权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保持不变。

  三、本次减持股东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周锦明先生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周锦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其所作的上述相关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周锦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锦明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五、备查文件

  1、周锦明先生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