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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事项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姚海放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工作原因,姚海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姚海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姚海放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姚海放先生的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姚海放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姚海放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对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姚海放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江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如江波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补选江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江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江波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江波先生的详细信息也将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材料将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江波先生简历

  江波先生,198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自2004年起,分别在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治理、公司金融、公司并购和商事诉讼领域,现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目前江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之日,江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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