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聘请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3、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5、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资质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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