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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分别于2019年4月4日、4月12日及5月15日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公司提供共计15.54亿元的财务资助,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

  经公司申请,仪电集团同意对上述三笔共计15.54亿元的委托贷款进行展期。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仪电集团、农行上海黄浦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项下人民币委托贷款子合同》,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4.35%,借款期限壹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抵押或担保。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接受财务资助情况的概述

  公司及仪电集团、农行上海黄浦支行分别于2019年4月4日、4月12日及5月15日签署了三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项下人民币委托贷款子合同》,仪电集团以委托贷款的形式通过农行上海黄浦支行分别向公司提供了7.86亿元、6.28亿元及1.4亿元的财务资助,共计15.5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飞乐音响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9、临2019-023及临2019-051)。

  上述三笔借款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经公司申请,仪电集团同意对上述三笔共计15.54亿的委托贷款进行展期。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仪电集团、农行上海黄浦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项下人民币委托贷款子合同》,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4.35%,借款期限壹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抵押或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仪电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主体: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吴建雄

  4、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4年5月23日

  6、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

  7、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2、受托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3、借款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4、借款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亿伍仟肆佰万元整(小写:1,554,000,000元);

  5、借款期限:壹年;

  6、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暂借款;

  7、借款利率:固定利率4.35%,直至借款归还日;

  8、付息方式:按固定利率4.35%计算利息,按季结息;

  9、还款方式:到期还款或提前还款。借款人如提前还款的,对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借款期限和合同约定利率计收利息,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付利息。

  四、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鉴于本次仪电集团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4.35%执行,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五、历史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目前,含本次委托贷款,仪电集团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7.485亿元,均处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

  六、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仪电集团本次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经营,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且无需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仪电集团对公司经营的支持。该项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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