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17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财务总监程良先生和副总经理何建平先生、吴宝龙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至2019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各自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500股,各自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6%。

  截止2019年11月4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财务总监程良先生和副总经理何建平先生、吴宝龙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上述股东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财务总监程良先生和副总经理何建平先生、吴宝龙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减持期间(2019.9.9-2019.12.31)除财务总监程良先生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和副总经理何建平先生、吴宝龙先生均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计划到期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上述股东将继续履行承诺,严格按相关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岳清金先生、程良先生、何建平先生和吴宝龙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