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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下午18: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ohn Zhong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类激励对象由302人调整为301人,第二类激励对象由93人调整为92人,前述2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司龄、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800万股及第一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527.17万股、第二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118.45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类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9年12月31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1元/股,向301名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527.1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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