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玉陕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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